关于做好2019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
(苏北科技专项)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县各单位、企业:
根据《省科学技术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苏北科技专项)组织工作的通知》(苏科计发〔2019〕100号)及省厅在盐城开的专题会议要求,现将申报2019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苏北科技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富民强县
1、支持方向。围绕我县地方农业特色产业,坚持“生态+特色”发展方向,以富民为根本目标,大力开展产业关键技术集成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同时可培育壮大有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好的特色产业,加快发展休闲农业、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完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2、支持范围。主要用于支持我县农业特色产业创新项目示范,星创天地与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及与科教单位共建农业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等,科技型企业培育,科技特派员引进等创新创业工作。优先支持农业特色产业如木材加工、稻鱼混养、葡萄种植等我县特色农业企业。
3、支持方式。主要采取前期先导性投入支持,主要用于支持特色产业关键技术集成创新和示范应用类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第一申报单位为我县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承担单位在职人员,原则上为法人或法人委托人,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够完成项目。
2、优先支持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国家和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内企业、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和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平台承建单位申报项目;鼓励科技人员领办创办的成长型中小企业申报项目。
三、申报要求
1、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批计划项目。
2、有省重点研发计划、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本批计划项目。同一企业限报一个项目。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省研发项目同时申报本批次科技计划。凡属重复申报的,取消评审资格。
3、经费预算及使用须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合理,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
4、项目申报的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要认真落实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7号)、《关于严格执行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479号)、《江苏省政策引导类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苏财规〔2017〕25号)和《苏北科技专项(连云港)项目管理暂行规程》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严禁项目申报时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行为。项目申报单位要切实强化法人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联合中介机构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县科技项目主管部门将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对于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附件(合作协议、有关证书、专利、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负责人在职证明和社保关系证明),一式七份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县科技主管部门将审查并填写《项目附件审查表》并统一报送。
2、项目申报书及信息表模板在市科技局网站(http://kjj.lyg.gov.cn/)“下载专区”自行下载,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2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本年度获立项项目将在市科技局网站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县科技局318室。
3、联系方式:
县科学技术局农发科:张贤慧 0518-83968396
灌南县科学技术局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