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灌南县北陈集镇尹荡村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
批 复
灌南县北陈集镇尹荡村村民委员会:
你们报来的《关于申请灌南县北陈集镇尹荡村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建灌南县北陈集镇尹荡村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码:2019-320724-47-01-556165。
三、该项目位于灌南县北陈集镇尹荡村。具体选址由规划部门确定。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拟在规划区集中建设村民住宅228户,其中一期建设55户,二期建设173户;规划建设总建筑面积30411.5平方米,其中一期建设建筑面积10117.9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面积7677.9平方米,公共建筑(综合服务中心)面积1155.4平方米,保留建筑面积1284.6平方米,建筑密度26.1%,容积率0.47,绿化率35.3%,配套室外车位15辆;二期建设建筑面积20293.6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面积18875.7平方米,公共建筑(幼儿园)面积1417.9平方米,建筑密度25.7%,容积率0.43,绿化率37.4%,配套室外车位43辆;项目在建设以上主体建筑的同时,完成规划道路、给水管网、污水管网、绿化小品、配电通信等市政公共设施的建设,以满足功能使用需要。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12086.21万元。
五、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