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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10093/2019-00170 信息分类: 审批、核准、备案信息,
发布机构: 灌南县数据局 发文日期: 2019-11-11
文号: 灌行审〔2019〕171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灌南县堆沟港镇美丽新农村社区(七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灌南县堆沟港镇美丽新农村社区(七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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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灌南县堆沟港镇美丽新农村社区(七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

批    复

灌南县堆沟港镇七队村村民委员会:

你们报来的《关于申请灌南县堆沟港镇美丽新农村社区(七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灌南县堆沟港镇美丽新农村社区(七队)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码:2019-320724-70-01-560574

三、项目位于灌南县城区,具体选址由规划部门确定。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5417.78㎡,总建筑面积为25869.7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23353.2㎡,商业配套用房2516.52㎡,本项目建筑密度39.64%,容积率1.02,住宅总户数103户,其中一期住宅66户,二期住宅37户,机动车位115个等其他附属设施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4509.42万元。

五、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