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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10093/2019-00176 信息分类: 审批、核准、备案信息,
发布机构: 灌南县数据局 发文日期: 2019-11-12
文号: 灌行审〔2019〕173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灌南县堆沟港镇平桥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灌南县堆沟港镇平桥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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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灌南县堆沟港镇平桥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

批    复

灌南县堆沟港镇平桥村村民委员会:

你们报来的《关于申请灌南县堆沟港镇平桥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灌南县堆沟港镇平桥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码:2019-320724-47-01-556585

三、项目位于灌南县城区,具体选址由规划部门确定。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灌南县堆沟港镇平桥村党群服务中心总用地面积3000㎡;总建筑面积530㎡,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栋两层党群服务中心,主要功能为村便民服务大厅、党员活动室、警务室、调解室、妇女儿童之家、退役军人服务站、农家书屋、文体活动室、多功能室等用房,并配套建设地块内篮球场、道路、文化舞台、广场、绿化等设施。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158.13万元。

五、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