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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331158371/2011-00036 信息分类: 社会救助,
发布机构: 灌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1-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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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贯彻落实省、市工商局《关于开展“筑牢红盾防线,维护食品安全”集中执法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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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灌南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
 灌南工商〔2011〕57号
 


 

 关于贯彻落实省、市工商局《关于开展“筑牢红盾防线,维护食品安全”集中执法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分局、科室、大队、协会
根据省、市局关于开展“筑牢红盾防线,维护食品安全”集中执法行动的有关文件部署,结合我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执法监管实际情况,经县局党组研究决定, 现就贯彻落实“筑牢红盾防线,维护食品安全”集中执法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集中执法行动的组织领导。(一)各分局、科室、大队、协会要在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把开展集中执法行动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按照省局《通知》确定的行动步骤和时间要求,尽快出台执法行动具体方案。(二)各分局在集中执法行动过程中突出做好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乳制品经营主体资格规范、食品经营主体清查摸底等重点工作安排,按时上报《食品经营主体和监管信息登记表》。(三)按照省局《关于完善和规范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主体准入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工商食〔2011〕143号),各分局对辖区乳制品经营主体进行逐户宣传,告知继续经营乳制品的经营主体在2011年6月中旬后,8月1日前主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相关许可项目和经营范围事项的变更。
二、加强对食品类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从6月1日至10月31日集中执法行动组织实施阶段, 各分局查办食品类违法案件不少于47件;
   三、加强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一)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抽样检验按照《关于做好婴幼儿配方乳粉检测工作的通知》(连工商食[2011]7号)要求执行;(二)对其他食品的抽样检验,由市局安排,各分局总计不少50批次,具体抽样检验计划由市局食品处制订;(三)食品添加剂抽样检验由市局协调市政府食品安全检测经费实施。以上食品抽样检验计划应于10月20日前完成,对此,县局消保科应适当提前安排检测经费使用计划,确保上述检测安排在集中执法行动期间按时完成。(五)各分局要充分发挥快速检测箱筛查作用。新安分局每月完成不低于10批次,张店分局每月完成不低于5批次,其他分局不低于7批次。
四、加强集中执法行动信息的报送。各分局、科室、大队要及时将本单位集中执法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县局消保科,包括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案件查处情况、食品流通主体摸底情况等。
五、加强工作总结和督查考核。各基层分局要于2011年11月10日前,将集中执法行动工作总结、《食品经营主体和监管信息登计表》(附件三)、《食品生产企业情况统计表》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情况统计表》(见省局《通知》)书面报告县局。县局将采取“资料评审、实地查看、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各分局集中执法行动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年底将对集中执法行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附件一:灌南工商局关于开展“筑牢红盾防线,维护食品安全”集中执法行动具体方案
附件二:灌南工商局机关科室人员协助工商分局执法行动方案
附件三:《食品经营主体和监管信息登计表》
附件四:连云港市工商局关于转发《关于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筑牢红盾防线,维护食品安全”集中执法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二O一一年六月八日
 
主题词:工商 食品 执法 通知
抄送:市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灌南工商局办公室                2011年 6月8日印发
 
 
 
 
附件一:、
灌南工商局关于开展“筑牢红盾防线,维护食品安全”          集中执法行动具体方案
 
一、明确执法重点:
积极贯彻省市局文件精神,立足灌南实际,“实施食品执法一三工程”。即:“夯实一个基础”,对无证无照经营食品户的监管执法。“抓住三个重点”是:一要从食品流通的源头上执法。即总经销、总代理、批发户、大中型超市开展执法活动。二要从食品流通的集中区域上强化执法。其中,城区聚龙商贸城及四周、公路站周边、校园内外食品店及乡村小食杂店、散装酒等是重点。三要从食品流通的行业上执法。即乳制品经营户、食品添加剂经营户、农产品经营户。
二、明确执法目标
各分局在集中执法活动过程中,查办食品类违法案件不少于42件;其中, 新安分局不少于12件,五队、兴庄、新集分局不少于8件,张店分局不少于6件。
三、明确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5月31日前)。各分局要精心组织,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岗位责任,排出工作进度。要通过会议动员、文件学习、执法能力培训等方式将,提高干部的认识。要向食品经营者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对食品安全管理员进行法定责任义务培训。要积极发动群众参与集中执法行动,通过各种途径的宣传教育,为集中执法行动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日至10月31日)。各工商分局统筹安排各项专项整治执法行动,要注意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切实规范违法违规行为,建立相关的工作档案。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治工作力度,构成犯罪的迅速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评估考核阶段(11月1日至年底)。要注意总结集中执法行动中的好经验和做法,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和创新监管手段,于11月10日前将集中执法行动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县局。
 
 
 
 
 
 
 
 
 
 
 
 
附件二:灌南工商局机关科室人员协助分局执法安排
          
新安
五队
新集
张店
孟兴庄
星期一(6月13日、20日、27日、7月4日、11日)
周守佳
金羚
封军
张东芹
马学军
薛扬云
付长河
郑婷元
陈新满
俞美文
星期二(6月14日、21日、28日、7月5日、12日)
王建中
洪晶
陈建来
汪家玲
徐军
茆亮珠
卜贤安
于建军
姚允升
沈苏杰
星期三(6月15日、22日、29日、7月6日、13日)
徐丽霞
张子强
付长河
于冬梅
张平
张海豹
魏东
刘庆车
刘烨
宋少成
星期四(6月16日、23日、30日、7月7日、14日)
张大斌
郑红霞
 
周善之
王玉连
张恒然
程科
 
蒋苏明
罗东来
付怀明
 
注:1、上述机关人员按计划表安排到对应协助分局上班,执行上下班工作制度,按分局要求开展排查工作。
2主要协助和参与网格监管人员对食品流通环节经营主体的摸底排查工作,特别是对食品批发经营企业和乳制品经营户的经营情况,
3、 协助执法办案。
4、其他有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