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教发〔2012〕17号
关于开展中小学安全工作检查的
通 知
各学校:
根据县政府《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灌政办发[2012]14号)、《灌南县2012年度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和《灌南县学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近日,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各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及学校其他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3月23日--28日
二、检查内容
《灌南县学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实施方案》、《灌南县中小学、幼儿园2012年安全工作责任书》和《灌南县2012年度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等文件落实情况。
三、检查方式
听取汇报、查看现场、走访师生、查阅资料等。
四、人员分工
第一组:
组 长:唐新亚 成 员:张 锐 高 逸 徐永连
检查学校:汤沟中学、汤沟小学、孟兴庄中学、孟兴庄小学、李集中学、李集小学、六塘小学、六塘中学、东方双语、第三中学、长江路小学、黄冈实验学校、第二实验小学、百禄中学、百禄小学、新知学校、田家炳中学、花园小学、花园实践基地、小窑实验学校、张湾中学、第二中学、新集中学、新集小学、光明实验学校(初中)、三口中学、三口小学。
第二组:
组 长:陈建农 成员: 徐 跃 李如喜
检查学校:港镇中学、港镇小学、五队中学、五队小学、田楼中学、田楼小学、华侨双语学校、泽华实验学校、初级中学、灌河中学、新东小学、实验中学、长茂中学、长茂小学、北陈集小学、北陈集中学、张店小学、张店中学、大圈实验学校、中英文学校、光明实验学校(小学)、逸夫特校、新安小学、镇中小学、灌南中专、实验小学、 第四中学、灌南高级中学。
五、其他要求
1.各学校高度重视学校的安全工作、认真排查学校的各种安全隐患,发现一处及时整改一处,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2.检查后,将对本次“学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中一些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对工作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敷衍了事的学校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教育 安全 检查 通知
灌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3月21日印
共印70份
灌南县中小学安全工作检查记录表
_________学校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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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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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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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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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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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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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工作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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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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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机构是否完善,领导小组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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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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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一岗双责”工作有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明确,各种责任状签订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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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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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安全预案、方案、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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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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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种安全工作是否有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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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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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活动开展是否正常,提供的各种活动图片是否具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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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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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表填写是否详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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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领导签字:
检查人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