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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1158371/2011-00047 信息分类: 社会救助,
发布机构: 灌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1-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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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秋、国庆节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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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灌南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
灌南工商〔2011〕7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秋、国庆
节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分局、科室、大队、协会:
国庆、中秋两节食品市场交易量大,消费活跃,为了保障国庆节、中秋节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加强“两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节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要以开展“筑牢红盾防线,维护食品安全”集中执法行动为动力,以保障国庆节、中秋节食品消费安全为契机,强化七点工作:
(一)加强食品经营主体监管。对食品经营主体要严格依法登记,加强节庆期间各类食品促销的监管,确保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食品行为。
(二)强化月饼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市场巡查力度,着力整治月饼经营中存在的质量不合格、过度包装、搭售其他商品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在农村市场,重点查处无厂名厂址、无出厂合格证、无保质期的“三无”月饼以及假冒他人厂名、厂址的月饼。依法打击月饼经销中的掺杂使假、缺斤短两、虚假表示、欺诈销售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突出加强对猪肉等重点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以猪肉、粮、油、菜、水果、乳制品、糕点、糖果、饮料、儿童食品、保健食品、酒类等节日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为重点品种,切实加强对商场、超市、食品批发市场以及车站、码头等重点区域食品店的监管,严厉打击经销病死禽畜肉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猪肉等重点食品市场经营秩序。  
(四)开展食品快速检测工作。在两节食品市场检查中,各分局要充分运用快速检测手段,对超市经营的蔬菜、水发食品、干货、米面和豆制品等食品开展快速检测工作,督促涉嫌不合格食品及时退市下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五)深入开展添加剂整顿工作。要进一步梳理添加剂经营户底数,确保添加剂专兼营户底数清、状态明。并按照规范化要求,对添加剂专兼营户进行再检查、再规范,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六)突出加强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的执法检查。加大对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抓好食品批发配送经营单位的索票索证以及记录执行情况检查,推进“二项制度”的落实。
(七)加强对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苏政办发(2011)10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的意见”已通过网络“通知”下发全局,各分局要认真学习文件,对照要求,摸清底数,靠前监管。 
二、落实制度,强化值班,及时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一)强化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分局要针对节日食品市场申诉集中、举报量大、时效性强、影响面广的特点,切实做好应对节日食品市场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坚持预防为主,超前工作,积极防范,努力确保食品市场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对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并按规定和程序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二)严格值班纪律,健全值班制度。要认真落实 24 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相关科室要加强督察,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值班期间通讯工具畅通。
(三)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节日期间,市、县局12315将实行逐级分流与跨级分流相结合的办法,各分局要积极处置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分流的各类申诉举报,强化 12315 受理、转办、处置、反馈等各个环节的衔接,认真做好消费者申诉举报的接处和解释说服工作,维护放心和谐的消费环境。
三、工作要求
(一)各分局于9月5日下班前前将节日期间12315值班表报县局,并在节日值班期间确保12315网络开通,相关人员通讯工具畅通。
(二)加强与食安办、卫生、食品药品、质监、农业等部门的联系,对涉及食品安全的问题要做到及时处置。
(三)严格执行重大事件上报制度,各单位对本辖区内发生的食品安全等重大事件要在第一时间逐层报告。
 
 
二0一一年九月一日
 
 
 
 
 
 
 
 
 
 
 
 
 
 
主题词:节日 食品 监管 通知
抄送:市局食品处,县食安办,本局各局长、纪检组长
灌南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1年9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