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教发〔2012〕15号
关于表彰 “冬季三项锻炼”活动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中小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深入开展“亿万青少年健身活动”,2011-2012学年度,全县各中小学广泛开展了“冬季三项锻炼”活动,增强了学生体质,丰富了学生课余体育生活,促进了学校体育工作的全面发展。在“冬季三项锻炼”活动中,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经研究决定,对第三中学等10个先进集体和王晓明等12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希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进一步开展好全民健身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做出更大贡献。
附:灌南县2011-2012学年度“冬季三项锻炼”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主题词:表彰 先进 决定
报送:市教育局、县政府办
灌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3月14日印
共印70份
附:
灌南县2011-2012学年度“冬季三项锻炼”活动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10个)
第二中学 新集中学 长江路小学
孟兴庄小学 第二实验小学 新安小学
田楼小学 五队小学 三口镇张湾小学
花园乡莞渎小学
二、先进个人(12名)
夏兴军 姜永云 程树东 邱小川 邹 红
袁中振 周 政 印月芹 刘永吉 花红阳
陈 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