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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892X/2012-00008 信息分类: 社会救助,
发布机构: 灌南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2-03-07
文号: 灌教发〔2012〕13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明确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安全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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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教发〔2012〕13号
 
关于明确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安全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经研究,现将县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布如下:
一、县教育局领导成员的职责
(一)县教育局局长职责。县教育局局长是全县教育系统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县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
(二)县教育局分管领导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安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将学校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受局长委托定期主持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全系统安全工作,及时协调和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安排部署全系统安全检查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协调和解决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工作;监督有关安全事故的查处。
(三)县教育局其他班子成员职责。对分管联系单位的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学校安全法律、法规,协助局长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并抓好落实;受局长委托,组织协调有关单位,解决所分管方面的学校安全重大问题;督促所分管单位抓好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组织开展有关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工作;落实有关安全预警机制建设工作;监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督导所联系单位抓好学习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有关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
二、关于落实“责任制”的几点要求
(一)县教育局领导成员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全体领导成员共同抓的良好局面,对于分工交叉的学校安全工作,由相关领导共同负责。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层层分解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二)要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目标责任管理和考核制度,并作为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履行职责,针对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从组织领导、工作制度、监管机构、安全投入、隐患整改等各个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系统安全形式持续稳定。局安稳办要认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对重大安全隐患和久拖不改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具体督促抓好整改。对因工作失职、渎职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一二年三月七日
 
 
 
 
 
 
 
主题词教育 安全 责任 通知
 报送:市教育局,县政府办
 灌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3月7日印
                                         共印7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