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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892X/2012-00001 信息分类: 社会救助,
发布机构: 灌南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2-02-27
文号: 灌教发〔2012〕5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灌南县中小学会计工作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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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教发〔2012〕5号
 
关于印发《灌南县中小学会计工作考核办法
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加强全县中小学会计管理,增强服务意识,提升会计核算水平,提高工作质量,现将《灌南县中小学会计工作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灌南县中小学会计工作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主题词:教育 会计 考核 细则  通知
报送:市教育局  县财政局
灌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2月17日印
共印120份 
附件:
灌南县中小学会计工作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会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会计行为,更好地调动中小学会计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强化中小学会计的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对象全县中小学会计。
二、考核原则一是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以量化考核为主的原则;二是全方位、多角度、科室联动、多方参与的原则;三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四是平时管理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及分值(100分)
1.会计基础工作(55分)
(1)原始凭证(10分):原始凭证要素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真实、合法,手续是否完备,有无白纸据。每发现一处要素不全的扣1分、内容不合法的扣2分,手续不完备的扣1分。
(2)记账凭证(10分):记账凭证科目运用是否正确,摘要是否清楚,编号是否连续,印章是否齐全以及摘要内容、金额是否与所附原始凭证相一致等。每发现一处科目运用不正确的扣1分,摘要不清楚的扣1分,印章不齐全的扣1分,摘要内容、金额与所附原始凭证不一致的扣1分,扣完为止。
(3)会计账簿(10分):会计账簿的设置是否规范齐全,有无账外账等。设置不规范的扣2分,不齐全的扣2分,每发现一处登记不正确的扣1分。未建固定资产账的扣2分。存在账外账或私设小金库现象的一次查实待岗,并依照《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理。
(4)财务报表及分析(7分):各会计要根据所服务学校的实际收支情况认真编报财务报表及撰写财务分析,对编报不及时、编报内容不完整、财务收支分析敷衍了事的扣2分。
各学校会计每月将财务报表报送所服务学校校长及局计财科,未报的发现一次扣2分;各种材料报送不及时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5)会计档案(8分):会计档案的装订是否规范、整洁,章印是否齐全,保管是否妥善、有无损毁现象等。会计档案没有装订成册或不规范的,每本(册)扣1分;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年终未按规定对财务数据进行备份存档的,扣2分;未按规定保管会计档案,致使发生损毁、丢失的,扣2分,并依照《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处理。
(6)票据(4分):主要内容包括是否使用统一财政票据,是否按时审验票据,票款是否同步,票据有无遗失和被盗等。不按规定审验,违反一次扣1分;票款不同步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因保管不善而使票据丢失的和违规使用不合法票据收费或收款不开票的,有一次扣2分,另按票据管理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7)对账(3分):是否定期与局相关业务科室、开户行、债权债务账目核对,账账、账证、账表、账实是否相符。对账不及时或不符的,每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8)预决算的编制(3分):是否按照局相关科室的要求编制并按时上报。不符合要求的,根据相关反馈情况酌情扣1-3分。
2.监督管理工作(15分)
(1)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是否由一人保管全部印鉴,财产物资的管理制度是否完备等。发现由一人保管全部印鉴的扣0.5分;没有制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扣0.5分。
(2)是否执行收支两条线、预算管理、投资评审、政府采购、社会保障等财经制度,执行不力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3)是否有无依据超标准乱发钱物的现象;对违法开支,是否予以制止,并且以书面形式上报局计财科。对未予以制止或者没有书面报告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4)对往来账款是否进行定期核对和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清理回收。超过规定期限,仍未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清理回收或效果不明显的扣1分。
3.服务方面(10分)
(1)服务态度是否热情周到,如有被服务对象投诉,经查实的,发现一次扣2分。
(2)及时办理调动、死亡人员的工资调整、停发工作,办理死亡人员的抚恤金、遗补等相关手续,及时办理医保金划拨相关手续,如没有及时办理,出现人员上访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2分。
4.组织纪律方面(15分)
(1)各会计之间要团结互助,事务会计、现金会计、总账会计应分工协作,和睦相处,互相之间不团结并造成较大影响的分别扣2分。
(2)建立以总账会计为中心的管理网络,事务会计、现金会计根据总账会计的要求开展业务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交办事项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3)自觉遵守所在单位的工作制度,有无迟到、早退、有事不请假而擅自旷工现象。每发现一次迟到、早退的扣2分,有事不请假擅自旷工的扣2分。
(4)是否准时参加县、局有关会议和业务培训活动。凡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缺席一次扣2分。
(5)在局计财、审计部门检查时,是否存在不配合和隐瞒、谎报行为,有一次扣1分。
(6)是否坚持请销假制度。请假一天之内且在县境内的,向编制所在校校长请假;超过一天的,须向局计财科书面请假,并得到教育局分管领导批准。请假期满,请假人必须到局计财科履行销假手续。未按规定请销假的,有一次扣2分。
(7)局计财科开展在岗在位及履职情况检查时,发现会计人员赌博、上网游戏、不在岗或工作日中午饮酒等不良现象的,发现一次扣2分,并依据局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5.勤政廉政建设(5分)
(1)有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以及吃、拿、卡、要、报等不廉洁现象。每发现一次吃、拿、卡、要、报的扣2分,扣完5分为止。有贪污、受贿、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移送纪检、司法机关追究其违纪违法责任。
(2)有无违反规定领受所服务单位钱物的现象。每发现一次领受所服务单位钱物的扣3分,扣完为止,并责令退还。
6.加分依据和标准
(1)对我县教育工作提出创新建议,并被教育部门采纳使用的,有一项加5分。
(2)会计工作上有创新举措的,经核定后,有一项加5分。
(3)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上宣传灌南教育财务工作的,每篇加2.5分,最高加10分,一稿多投的可重复计分。
(4)在局计财科组织的各种考试、培训获得前5名的,加3分。
四、考核奖惩
1.考核结果的计算:每年年末,局计财科根据各月度考核记录,综合教育局相关科室及所服务学校意见,计算实际得分。
2.奖惩兑现:
(1)根据年度考核得分,从高到低选取20名,报送到教育局表彰为财务工作先进个人,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年度考核得分排名后三位的,在全县予以通报,连续两年考核得分排名处于末位的,实行待岗学习。
(3)年度考核情况作为学校发放会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依据。
3.年度考核结果作为会计调配、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本细则自二○一二年三月一日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