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教发〔2012〕4号
关于举办2012年灌南县中小学师生艺术
展演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灌南中专: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展示我县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和师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县中小学师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艺术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讴歌我县教师无私奉献和学生热爱祖国、立志成长的精神风貌,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体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
二、活动项目、形式及时间安排
活动项目分为艺术表演节目类、艺术作品类以及艺术教育论文类。
(一)艺术表演节目类
1.声乐: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合唱(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歌曲,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均可。
2.器乐: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合奏(人数不超过65人)均可。
3.舞蹈:双人舞、三人舞、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等。
4.校园剧、课本剧(剧种形式不限,人数不超过8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等。
局直学校每校编排2-4个节目,其中必须有一个学生大合唱节目;乡镇中小学每校编排2个节目。(每校编排的节目均要求有学生类节目和教师类节目。教师类节目可师生同台,亦可教师单项演出。以往参赛过的节目、教师独唱、独奏、健身操本次均不参评)。各校在自行开展活动的基础上按要求选拔优秀的节目录制成碟片DVD格式及本校艺术展演活动图片每校两份报送体卫艺科。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各校报送的节目进行评比,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评比结果纳入学校综合评估,优秀节目报市参赛。
(二)艺术作品类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稀画)、版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均为对开。
卡通画:单幅尺寸为4开;或短篇4格,每格尺寸为16开。
2.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字体不限,尺寸均不超过四尺宣纸
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
局直学校每校报学生艺术作品3-6幅;乡镇中小学每校报学生艺术作品3幅。报送的艺术作品要符合规定的尺寸,无需装裱,需将附件一的表格填好粘贴在作品背面报送体卫艺科。教育局将精选优秀作品报市参评。(艺术作品申报表见附件一)。
(三)艺术教育论文
局直学校专职艺术教师每人1篇;乡镇中小学每校1篇。论文3000字以上,用A4纸打印报送体卫艺科。教育局将择优报市参评。
每校文艺表演节目录制的碟片、艺术展演活动图片、艺术作品、艺术教育论文于4月23日-25日报送体卫艺科。过期作自动弃权。
希各校接知后,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有关工作。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二月九日
主题词:学校 艺术展演△ 活动 通知
灌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2月9日印
共印70份
附件一:
艺术作品申报表
作品名称:
作品种类 尺寸(长×宽×高): cm
作者姓名: 组别:(小学甲组或中学甲组)
创作时间: 所在学校: 所在年级:
指导教师: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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