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社会救助
索 引 号: 01430892X/2012-00029 信息分类: 社会救助,
发布机构: 灌南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2-01-13
文号: 灌教勤〔2012〕2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下达2012年勤工俭学目标任务的通知

浏览次数:  字体:[ ]
 
 
 
 
 
灌教勤〔2012〕2号
 
关于下达2012年勤工俭学目标任务的
       
 
各乡镇中小学、局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勤工俭学工作,现将2012年勤工俭学工作目标下达给你们,希各单位接知后,对照目标任务认真分解落实,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特此通知。
附:1、2012年勤工俭学目标任务分解表
2、2012年勤工俭学工作考核表
二○一二年元月十三日
主题词勤工俭学 任务 通知
灌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1月13日印
共印70份


附件二
灌南县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考核表
 
 
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1
有组织机构
 
1
有办公场所
 
1
有工作计划
 
1
有工作记录
 
60
完成工业指标(得分=分值×完成比例)
 
2
完成校园经济指标
 
60
完成三产指标(得分=分值×完成比例)
 
4
完成劳动基地创建
 
资金
回笼
工作
20
协助教育局局直企业做好资金回笼工作(得分=一月内回笼得100%,两月内得80%,三月内得60%,四月内得40%,五月内得20%,超过一学期不计分),陈欠资金按2年内全部回笼,每学期回笼不低于25%,否则扣20分。
 
2
小商店承包有勤工办人员参加并将材料报勤工办备案,否则罚10分。
 
2
其它承包活动有勤工办人员参加并将材料报勤工办备案,否则罚10分。
 
2
服务质量
 
4
劳动实践基地管理与使用
 
 
注:1、超额完成指标的设附加分。
2、根据任务指标数设权重附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