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教发〔2011〕58号
关于中小学放寒假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灌南中专:
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即将结束,为做好学期末的各项工作,保证全县中小学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祥和的寒假,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全县中小学于2012年1月17日起放寒假,2月7日正式开学上课。
二、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期末工作。各学校在放假前要认真、有序、高效地安排好学期结束前的各项工作,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教师考核和学校工作总结,制定假期工作安排,建立正常的假期值班制度,领导要亲自带班,确保假期中学校财产安全。要认真清理学校账目,组织人员开展民主理财,并公布有关账目。学校工作总结、假期工作安排以及假期值班表请于1月18日前报教育局办公室。
2.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各校要在放假前认真对校园进行以防火、防盗为主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留隐患。要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法制教育,严防溺水、交通、触电、食物中毒、鞭炮伤人等事故的发生。同时,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家长的宣传和指导,强化家长作为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意识,依法对子女进行教育和监护。各校校长及假期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
3.妥善安排师生生活。各校要着力解决教师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对离退休教师进行春节慰问,对客籍教师、老弱病残教师的春节生活进行妥善安排,特别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师生解决燃眉之急。要切实加强师德教育,大力倡导勤俭节约、文明过节的风尚,不接受学生家长馈赠的钱物,不搞有偿家教。要集中力量组织教师培训、打磨优课。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对学生假期生活的指导,禁止学生在假期中进入游戏机室、录像厅、网吧等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要广泛宣传教育现代化创建取得的重要成果,为教育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学校 放假 通知
报送:市教育局,县政府办
灌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12月29日印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