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交通运输
索引号: 014309615/2011-00006 信息分类: 交通运输,
发布机构: 灌南县百禄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1-06-24
文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百禄镇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办法

浏览次数:  字体:[ ]
百禄镇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办法
 
一、成立组织,强化领导 各村要成立两个组织:一是成立领导小组,聘请镇分工干部为顾问,村支部书记为组长,村委会主任为副组长,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指导和协调,确保工程有序进行和顺利开展;二是成立养护小分队,由村委会主任任队长,抽调精干人员,日夜巡逻,确保已取得的成果不被破坏。
二、绿化造林,养堤护坡   各村要充分利用春暖花开的大好时机,大力开展绿化造林工作,要确保在新整治的农村河道四周栽上新品杨树,保证水土不流失,同时扮靓河塘两岸。
三、两清一建,巩固成果  各村河塘疏浚整治工作要达到“两清一建”,清理淤泥、拆除坝埂、疏通水系、改善水质;清理垃圾、清除杂物、整治河坡、改善环境;建立制度,明确责任,长效管理,从源头上巩固疏浚整治工作的成果。禁止在农村河道管理范围内挖塘取土、打坝,修建各类建筑物;禁止向农村河道内倾倒垃圾、杂物以及电鱼、毒鱼等。
四、普查验收,强化监督   镇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对疏浚整治工作的监督管理,要确保整体工作不出偏差,要牵头农口、水利、财政等部门加强对工程的普查验收,对工程质量、进度、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保证群众满意。各有关村委会主任为直接责任人,水利站负责督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