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教发〔2011〕42号
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
省“千校万师支援农村教育工程”的意见
各中小学: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实施“千校万师支援农村教育工程”的通知》(苏教师〔2011〕15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十二五”期间“千校万师支援农村教育工程”结对帮扶项目学校的通知》(苏教办师〔2011〕52号)精神,镇江市的15所学校和我县城区的10所学校被确定为本县“十二五”期间省“千校万师支援农村教育工程”支援学校,我县的30所学校被确定为受援学校。现就我县“千校万师支援农村教育工程”(以下简称支教工程)实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面提升我县农村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师资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充分发挥镇江市和我县城区学校的优质教师资源优势,促进我县城乡教育协调发展。通过5年的结对帮扶,使我县受援学校在教学管理、课程实施、师资素质、教科研工作和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有显著提高。
二、支教方式和经费保障
1.按照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文件要求,项目学校双方要结合实际,制定有利于促进受援学校全面提升质量和水平的实施方案。各受援学校要主动与支教学校对接,充分利用好支教学校的资源,创新支教方式,保证支教工作实效。支教方式可以采取每学年选派3-5名骨干教师定期支教、骨干教师团队2-3次不定期送教、安排受援学校教师到支援学校跟岗学习、联合组织集体备课、共同开展教科研课题研究、建立网络平台共享校本研修资源和课程改革成果等多种方式开展。
2.省将每年给予每所支教学校和受援学校各2万元支教补贴。支教补贴要专项用于开展各项支教工作。对连续支教1个月以上的教师,支教学校在教师支教期间,应发放支教教师生活补助费。支教教师不在受援学校、跟岗学习教师不在支教学校领取任何报酬,工资、医疗等福利待遇以及差旅费等由派出学校发放和报销。支教和受援学校要为支教教师和跟岗学习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具体困难。
三、工作要求
1.实施支教工程是加快新农村建设,推动城乡协调发展,缩小城乡差距,提高我县教师队伍素质和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支教学校和受援学校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积极落实好支教工程的各项工作,要积极探索支援农村教育的新机制、新办法,不断提高支教工作的实效性。
2.各受援学校要珍惜“十二五”期间实施支教工程这一难得的机遇,学深学透,学出成效,做到“三个转变”。一要变“表层为深层”。不仅要扎实学习支教老师、支教学校的教学经验、管理经验,更要深入学习支教老师、支教学校的先进理念、拼搏精神。二要变“加法为乘法”。要拓宽途径,放大效应,让每一个支教骨干教师都能带动一群教师,每一个支教骨干教师团队激活数所学校教师队伍,让镇江教育带动我县教育快速发展。三要“变短期为长期”。要以热心的关怀、全面的服务,让支教老师省心生活、安心工作;以精心的组织、全面的学习,让每次短暂的交流都能产生长久的影响;以真心的付出、全面的提高,让5年的支教促成永久的合作,打造自己的优质师资,不断放大延伸支教效应。
3.各支援学校和受援学校间要建立定期研究协调支教工作的制度,双方校长作为支教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共同承担支教组织实施和具体管理工作。各结对学校于10月25日前全方位对接。同时,要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支教工作计划,于10月25日前报县教育局人事科,县、市教育局审核汇总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四、组织管理与考核
1.县教育局成立支教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支教工作的组织、管理、考核、协调和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程 军
副组长:董 虎
成 员:刘方然、花红斌、成彦明、杨 勇、吴卫东、孙亚平、陈能林、刘 玮、徐海祥、赵南化、陈建明、王海洋、孟 浪、汪传德。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局人事科。
各校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支教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具体管理工作。
2.对支教教师实行双重管理,以受援学校为主、支援学校为辅。支教教师应遵守受援学校的各项规定,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按时高质量完成支教工作任务。对圆满完成任务的支教教师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提拔使用等方面给予倾斜。县教育局及有关学校,每学年对支教人员师德情况、作用发挥和学习情况、教育教学实绩、工作表现等进行考核。县教育局每学年对在支教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评选表彰。
附:灌南县“十二五”期间实施省“千校万师支援农村教育工程”项目学校名单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主题词:学校 对口帮扶 意见
抄报: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县政府办
抄送:镇江市教育局、丹阳市教育局、句容市教育局、扬中市教育局、灌南县财政局、灌南县人社局
灌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10月8日印
共印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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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十二五”期间实施省“千校万师支援农村教育工程”项目学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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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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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援学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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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学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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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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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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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孟兴庄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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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外国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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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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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张店镇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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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前艾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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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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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长茂镇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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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马相伯学校(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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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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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长茂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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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石狮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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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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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汤沟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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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天王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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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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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田楼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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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行香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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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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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北陈集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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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春城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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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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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六塘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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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开发区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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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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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新集乡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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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河滨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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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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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三口镇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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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郭庄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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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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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五队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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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同德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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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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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新集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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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八桥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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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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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堆沟港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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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西来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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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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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北陈集镇镇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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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兴隆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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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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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堆沟港镇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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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丰裕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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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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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六塘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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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实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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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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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小窑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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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实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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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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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张湾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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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实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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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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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百禄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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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第三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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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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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三口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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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灌中外国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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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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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李集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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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灌中外国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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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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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张店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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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田家炳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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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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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大圈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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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第四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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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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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五队乡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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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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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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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田楼乡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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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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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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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汤沟镇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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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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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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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李集乡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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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新安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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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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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花园乡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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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第二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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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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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百禄镇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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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新安镇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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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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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孟兴庄镇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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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新东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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