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教电〔2011〕15号
关于开展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连云港市2011年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详见连云港市教育技术装备网http://lygzb.lyge.cn)精神,县教育局决定于今年10月举行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一、评选范围与作品要求
优秀自制教具作品的评选范围、作品内容及要求、自制教具先进学校评选条件均按照省文件附件1《2011年全省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方案》执行。
二、申报程序
各学校可将自制教具(教师和学生作品)选择1-5件并填写申报表于10月9日前报县电教中心。
附件:《灌南县自制教具评选申报表》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主题词:教育 教具 评选 通知
灌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9月19日印
共印70份
附:
灌南县自制教具评选申报表
制作人 | 教师/学生 | |||
所在学校 | 联系手机 | |||
教具名称 | 使用学科 | |||
主要材料 | ||||
简单介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