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教发〔2009〕7号
关于印发《灌南县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
通 知
各学校: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投身教育科研的积极性,引领各校走“科研兴校、科研兴教”之路,促进我县教育科研工作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全面提升我县的教育科研水平。现将《灌南县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希各校广泛宣传,遵照执行。
附:《灌南县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二○○九年二月十七日
主题词:印发 教育科研 奖励 办法 通知
灌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2月17日印发
共印70份
灌南县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为充分调动我县骨干教师投身教育科研的积极性,引领各学校对教育科研工作的高度重视,促进我县教育科研工作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全面提升我县的教育科研水平,特制订如下奖励办法:
一、专著出版奖
经教育局审定出版的个人教育专著,由教育局负责书号费用,并销售200本图书。
二、发表论文奖
凡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和省内主流教育期刊(《江苏教育》、《江苏教育研究》)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的,教育局奖励每千字奖一百元。
三、论文竞赛奖
在省“师陶杯”、“教海探航”论文竞赛及省教研部门组织的教师业务竞赛中获一等奖的,教育局奖励2000元。
四、课题研究奖
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研系统课题立项奖1000元,按期结题奖2000元。
五、学校团体奖
教育局根据各校教科研成果积分情况,每年度评出团体一等奖10个、二等奖10个,分别奖800元、500元。积分办法见积分表。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