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教发〔2009〕6号
关于举办2009年灌南县中小学师生艺术
展演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展示我县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和师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县中小学师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艺术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歌颂我县教师无私奉献精神和学生热爱祖国、立志成长的精神风貌为主题,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要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体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
二、活动项目、形式及时间安排
活动项目分为艺术表演节目类、艺术作品类以及艺术教育科学论文类。
(一)艺术表演节目类
1.声乐:独唱、重唱、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合唱(人数不超过40人,伴奏1人,指挥1人)均可。
2.器乐:独奏、合奏、重奏均可。
3.舞蹈:独舞、双人舞或三人舞、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等。
4.校园剧、课本剧(剧种形式不限,人数不超过8人)等。
局直学校每校编排2—4个节目,其中必须有一个学生大合唱节目;乡镇中小学每校编排2个节目。每个节目的演出时间不超过10分钟(每校编排的节目均要求有学生类节目和教师类节目。教师类节目可师生同台,亦可教师单项演出),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各校的节目进行评比,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评比结果纳入学校综合评估,优秀节目报市参赛。展评时间见附件一。
(二)艺术作品类
1.绘画作品
国画(尺寸为69×69cm)、水彩/水粉画(丙稀画)、版画(尺寸为55×55cm)。卡通画:单幅尺寸为4开;或短篇4格,每格尺寸为16开。
2.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字体不限,尺寸为40×69cm或35×138cm。
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吋,不得进行电脑制作和暗房技术处理。
局直学校每校报学生作品2—4幅;乡镇中小学每校报学生作品1—2幅。报送的艺术作品要符合规定的尺寸,无需装裱,需将附件二的表格粘贴在作品背面,于3月24日—27日报送教研室215室,教育局将精选优秀作品报市参评。艺术作品申报表见附件二。
(三)艺术教育科学论文
局直学校专职教师每人1篇;乡镇中小学每校1篇。论文3000字以上,用A4纸打印,于3月24日—27日报送教研室215室,教育局将择优报市参评。
希各校接知后,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有关工作。
特此通知。
二○○九年二月十七日
主题词:学校 艺术展演△ 活动 通知
灌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2月17日印发
共印70份
附件一:
文艺节目展评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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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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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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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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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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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知、易天、田家炳中学、中英文、
东方双语、实小、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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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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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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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华、华侨双语、灌中、灌中外国语、
三中、新东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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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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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中心、二实小、新安小学、二中、
实验中学、逸夫特殊教育学校、镇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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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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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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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集中小学、张店中小学、大圈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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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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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禄中小学、新集中小学、花园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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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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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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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实小、李集中小学、曙光、六塘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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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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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皂中学、兴庄中小学、英才、汤沟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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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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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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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窑中学、张湾中学、三口中小学、
长茂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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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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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镇中小学、五队中小学、灌河中学、
田楼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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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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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比时按表格中的顺序到各学校观看节目(先中学、后小学),各校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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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艺术作品申报表
作品名称:
作品种类: 规格: cm
作者姓名: 性别: 年龄:
所在学校:
指导老师: 单位:
学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