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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892X/2011-00063 信息分类: 社会救助,
发布机构: 灌南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1-05-12
文号: 灌教发〔2011〕18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1年“省、市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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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教发〔2011〕18号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1年“省、市平安校园”
创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校:
现将市教育工委《关于做好2011年“省、市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希各有关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并对照省教育厅、省综治办、省公安厅苏教安〔2010〕10号文件和中小学(幼儿园)“江苏省平安校园”创建考核验收细则,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同时也希望在2009、2010年度已被确认为“省、市平安校园”的学校继续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巩固扩大创建成果。
附件1:市教工委《关于做好2011年“省、市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通知》(连委教〔2011〕33号)
附件2:灌南县2011年“省、市平安校园”创建学校名单
附件3: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综治办、江苏省公安厅苏教安〔2010〕10号文件
附件4:中小学(幼儿园)“江苏省平安校园”创建考核验收细则
 
 
 
                         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主题词:转发 平安校园 创建 通知
 灌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5月12日印
                                         共印70份

附件2:
灌南县2011年度创建“省、市平安校园”学校名单
 
创建省平安校园名单(6所):外国语学校(东)、李集中学、长茂中学、长茂小学、五队小学、新东小学。
创建市平安校园名单(23所):田家炳中学、孟兴庄中学、三口中学、小窑中学、张湾中学、六塘中学、港镇中学、长江路小学、逸夫特校、汤沟小学、张店小学、华侨双语学校、中英文学校、新知学校、光明实验学校(初中部)、光明实验学校(小学部)、东方双语学校、泽华实验学校、机关幼儿园、实小幼儿园、二实小幼儿园、李集乡中心幼儿园、灌南中专幼儿园
 

附件3:
江 苏 省 教 育 厅
江 苏 省 综 治 办 文件
江 苏 省 公 安 厅
 
 
苏教安〔2010〕10号
 

关于做好2010年
江苏省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综治办、公安局,各高校: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当前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的实际,省教育厅、省综治办和省公安厅对2009年中小学(幼儿园)、高校“江苏省平安校园”创建考核验收细则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中小学(幼儿园)、高校“江苏省平安校园”创建考核验收细则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2010年“江苏省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明确如下事项,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创建范围与申报数量
“江苏省平安校园”创建范围: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在获得市级“平安校园”基础上,经学校(幼儿园)创建自评、市统一组织考核验收,中小学(幼儿园)按总数5%的比例进行申报;高校坚持“成熟一个、考核一个、合格一个、命名一个”的原则,进行创建并申报。
二、申报时间与考核安排
2010年10月份之前,各学校(幼儿园)创建自评并申报;11-12月份,根据学校(幼儿园)申报情况,各市统一组织考核验收,考核验收成绩合格,向省教育厅申报达标验收认定;2011年1-3月份,根据各市申报情况,省统一组织对各市申报学校(幼儿园)进行考核验收认定。
三、申报程序与考核办法
学校(幼儿园)按照江苏省平安校园创建考核验收细则进行创建自评,创建自评合格后,向所在市教育局申报(高校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同时报省教育厅)。根据学校(幼儿园)申报情况,由各市教育局牵头,会同市综治办、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对申报学校(幼儿园)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成绩合格,各市教育局按要求统一向省教育厅申报达标验收认定。根据各市申报情况,由省教育厅牵头,会同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等有关部门对申报学校(幼儿园)进行考核验收认定。
四、一票否决制
“江苏省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年度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创建资格:
1.发生杀人、抢劫、强奸、纵火、爆炸和系列入室盗窃等重特大刑事案件的;
2.发生师生员工集体罢课、罢教、罢工、罢餐、非法集会、游行示威、集体越级上访的;
3.发生集体中毒、校舍倒塌、火灾、重大传染病、拥挤踩踏等重大治安灾害及安全责任事故的;
4.出现非法“组党”结社以及邪教、非法宗教组织或有害气功组织的;
5.校内治安秩序严重混乱,出现黑恶势力、流氓团伙或发生暴力恐怖事件的;
6.师生安全满意率低于80%的。
“江苏省平安校园”命名后,因管理松懈,防范不力,三年内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取消“江苏省平安校园”称号并摘牌。
五、有关工作要求
1.各地教育、综治和公安部门要指导学校(幼儿园)对照创建标准,认真开展工作,积极创建自评并申报。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着重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创建申报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属地高校的创建申报工作。要严格组织考核验收,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务求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2各学校(幼儿园)要健全创建组织,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参与热情,积极开展创建工作,以创建工作为抓手,夯实安全稳定工作基础,积极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
3.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报送申报材料时,请同时将申报学校(幼儿园)名单(高校同时将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稿发送省教育厅安全保卫与维护稳定处。
4已被授予“江苏省平安校园”称号的学校(幼儿园)要针对新的形势和要求,探索新的思路和方法,实施新的策略和举措,力求新的进展和成效,在现有创建成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创建经验,不断丰富创建内涵,全面提升创建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联系人:张虎成,电话:025-83335330,传真:83335630,电子邮箱:zhanghch@ec.js.edu.cn
附件:1.2010年江苏省平安校园”创建申报表;
2中小学(幼儿园)“江苏省平安校园”创建考核验收细则;
3.高校“江苏省平安校园”创建考核验收细则。
 
                         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4

中小学(幼儿园)“江苏省平安校园”创建考核验收细则(一)
 
项目
序号
考 核 内 容
分值
   
考核方法
扣分
得分
基础建设
1
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网络,职责明确;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网络,形成“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形成与绩效工资相挂钩的考核体系。
4
校长未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扣2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无明确的组织机构和网络的扣1分;校长、副校长、中层干部、具体岗位层层职责不分明的扣1分。
                                                                                                                                                                                                                                             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实地察看问卷调查综合评定
 
 
2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规划;实施过程中有计划、有方案、有部署、有阶段性检查、有考核、有专项经费;坚持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学校目标考核、领导政绩考评。
4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未纳入年度规划的扣1分;实施过程中无计划、无方案、无部署,无阶段性检查、无考核、无专项经费的扣2分;安全管理工作未纳入学校目标考核、领导政绩考评的扣1分。
 
 
3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有门卫、值班巡查、资产物品、实验器材(药品)、食堂卫生、疾病防疫、学生接送车、宿舍、消防、危化品等安全管理制度;校园常规管理规范,校园整洁美观、文明有序,体现校园安全特色,展示校园安全文化。
4
10项安全管理制度,缺一项扣0.2分;校园常规管理不规范,未达到校园整洁美观、文明有序,未体现校园安全特色、展示校园安全文化的各扣1分。
 
 
4
每月不少于1次,每学期放假和开学前以及重大节假日前,定期进行校内安全检查,并有详细的安全检查记录;门卫管理、宿舍值班、节假日值班、校领导值(带)班均有完整的记录。
6
未定期进行校内安全检查,无参加检查人员、检查部位、发现的隐患、隐患的整改以及隐患整改后复查情况等详细记录的扣4分;无门卫管理、宿舍值班、节假日值班、校领导值(带)班等完整记录的扣2分。
 
 

 

项目
序号
考 核 内 容
分值
评 分 标 准
考核
方法
扣分
得分
安全防范
5
学校建有“校园110”或警务室,配备有专职的保卫人员;至少配备2名、寄宿制学校至少配备3名年龄较轻、身体素质好、经过专门培训的专职保安;在校师生员工人数超过1500人的按照不低于总人数的2‰、寄宿制的按照不低于总人数的3‰配备专职保安,并配备必要的防护、通讯器材;落实24小时巡逻和巡查制度,巡查台账规范齐全。
8
学校未建有“校园110”或警务室,未配备有专职保卫人员的各扣1分;专职保安配备少于2名、寄宿制学校少于3名,在校师生员工人数超过1500人专职保安配备低于总人数2‰、寄宿制学校低于总人数3‰,并未配备必要的防护、通讯器材的扣4分;未落实24小时巡逻和巡查制度,巡查台账不规范不齐全的扣2分。
 
 
 
6
校内重点要害部位安装有视频监控系统、红外报警设备及周界报警装置等经公安部门检验合格的技术防范设备;设备完好并使用正常,图像资料贮存不少于15天;幼儿园装有门禁识别系统,紧急报警装置接入公安机关监控平台;在出入口等场所和重要部位采取必要的实体防护措施。
10
校门口、楼梯口、操场、围墙周界、食堂操作间、备餐间、校内主要通道、网络教室、实验室、宿舍内廊等部位未安装监控、报警等技术防范设备的扣4分;设备不能正常使用,图像资料贮存少于15天的扣2分;幼儿园未装有门禁识别系统,紧急报警装置未接入公安机关监控平台的扣2分;在出入口等场所和重要部位未采取必要的实体防护措施的扣2分。
 
 
7
教室楼道、宿舍通道等人员密集场所装有不间断电源,保持“安全出口”标志常亮、畅通;校内车辆停放整齐有序;学生上下学时段校门口有2名以上专职保安维护治安秩序和巡查,接送车辆经公安部门检验并有接送车标志。
6
教室楼道和宿舍通道未装有不间断电源的扣1分;校内车辆停放未达有序整齐的扣1分;上放学时段校门口秩序混乱,少于2名专职保安维护秩序、巡查的各扣2分。
 
 
8
学校建筑无危房;建筑物、升旗杆等装有避雷装置;对校内运动场地、活动设施定期检查,校园内无安全隐患;学生宿舍安全措施到位,供电线路排列规范无私拉乱接,照明、空调、电扇与插座等电源实行总控,无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校园网络设有防火墙、审计系统等装置,防黑客入侵;职业学校校外实习学生管理机制健全。
8
学校建筑有危房,建筑物、升旗杆等未装有避雷装置的扣1分;校内运动场地和道路有破损,体育设施、幼儿园活动器材安装不牢固有松动的各扣1分;学生宿舍安全措施不到位,供电线路排列不规范有私拉乱接,宿舍照明电路与插座电路未分设、未定时供电的扣1分;近期发生失窃案件,校园内有管制刀具、危险玩具的扣1分;校园网络未设有防火墙、审计系统等装置,无法预防黑客入侵的扣1分;职业学校校外实习学生管理机制不健全的扣1分。
 
 
中小学(幼儿园)“江苏省平安校园”创建考核验收细则(二)
 
项目
序号
考 核 内 容
分值
   
考核方法
扣分
得分
安全防范
9
做好信访、矛盾调解、稳定工作,及时排查、掌握和化解不稳定、不安定、不安全因素,师生无群访、集访、越级上访等事件。
2
不能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存在不稳定、不安定、不安全因素,发生师生群访、集访、越级上访等事件的扣2分。
                                   听取汇报 查阅台账 实地察看问卷调查 综合评定
 
 
10
定期排摸校园周边治安安全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作息,积极配合专项整治行动,校园周边治安安全环境良好。
2
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差,不能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积极协调配合集中整治行动的扣2分。
 
 
11
学校有完善的各类应急预案,每学期开展应急演练;各种重大集体活动制定有专项应急预案。
4
学校没有完备的各类应急预案的扣2分;每学期未开展应急演练的扣1分;各种重大集体活动未备有专项应急预案的扣1分。
 
 
安全法制教育
12
落实《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坚持开展学校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自救自护常识教育、行为规范教育、个人卫生教育、交通安全教育、防水防火教育、防灾减灾教育、防邪反邪教育、突发事件应对教育、禁毒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
8
学校安全教育未纳入课程体系的扣1分;安全教育不规范,每学期课时少于2个课时的扣1分;教育内容不全面,10项教育内容每少一项扣0.6分;
 
 
13
加强法制教育,每学期不少于2次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校园内设有法制宣传标语、宣传专栏和网页。法制副校长(辅导员)配置到位,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宣传,认真实施学生人身伤害事故责任险工作。
6
每学期少于2次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扣2分;校园内未设有法制宣传标语、专栏和网页的扣1分;法制副校长(辅导员)配备未到位以及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的扣1分;宣传不到位,学生人身伤害事故责任险工作程序不熟悉的2分。
 
 

 

项目
序号
考 核 内 容
分值
评 分 标 准
考核方法
扣分
得分
水电消防安全 
14
学校消防器材足额配备,摆放规范,标志清晰,专人管理,无过期产品;所有教职员工会使用灭火器,学校设有义务消防队伍,专职人员会使用灭火栓;保持消防通道、供水管路畅通,教学区域无游烟,灭火报警装置无缺损,处正常工作状态。
10
学校消防器材未足额配备,有过期产品的各扣1分;摆放不规范、标志不清晰、无专人管理的扣1分;教职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的扣2分;学校未设有义务消防队伍,专职人员不会使用灭火栓的扣1分;消防通道、供水管路不畅通的扣2分;教学区域有游烟,灭火报警装置有缺损,未处正常工作状态的扣2分。
 
 
 
15
校内水、电、气及各项基础设施(设备)标识清楚,配电间加装绝缘垫、防鼠网, 配电箱专人管理呈锁闭状态, 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
4
校内水、电、气及各项基础设施(设备)标识不清楚的扣1分;配电间未加装绝缘垫、防鼠网的扣1分;配电箱无专人管理未呈锁闭状态的扣1分;特殊工种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扣1分。
 
 
食品卫生安全
16
食堂量化分级达C级以上,工作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坚持外购食品索证索票,坚持食物留样制度,年内无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液化气瓶不与明火同处一室,油烟机表面及通风口无油垢,地面防滑无油腻,校内商店卫生安全、证照齐全。
10
食堂量化分级未达C级以上的扣2分;工作人员未全部持证上岗的扣1分;食堂购买、运输、储存、加工及检验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扣2分;年内有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扣1分;液化气瓶与明火同处一室的扣1分;油烟机表面及通风口有油垢的扣1分;地面防滑有油腻的扣1分;校内商店不卫生安全、证照不齐全的扣1分。
 
 
17
学校供应的纯净水是向有资质的厂家订购,定期清洗饮水机,学生无饮用生水现象,校内商店无“三无产品”、“过期产品”。
4
学校供应的纯净水是向无资质的厂家订购的扣1分;未定期清洗饮水机的扣1分;学生有饮用生水现象的扣1分;校内商店有“三无产品”、“过期产品”的扣1分。
 
 
合计
 
100
 
 
 
备 注
“江苏省平安校园”创建考核验收满分为100分,90分(含)以上视为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