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教育局
灌南县公安局
灌南县安监局
灌教发〔2011〕1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
意 见
各学校(幼儿园):
近来我县发生了一起校园刑事案件,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该案件一方面反映出学生自身法制意识淡薄,安全防范不够;另一方面也折射出我县少数学校安全管理意识不强,安全教育没有落到实处,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等问题。为吸取教训,防止恶性事件在校园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结合当前实际,对我县学校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认识,增强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学校安全不仅关系到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而且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既是重大的政治任务,又是极其重要的民生问题,各学校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重视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认真落实学校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把安全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每个具体的工作岗位,学校要和每一个教职工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
二、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针对目前社会治安状况,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依据《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治安保卫工作规定》,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要认真查找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不同时段、不同部位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把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建立健全学校安全保卫机制,制订岗位安全管理职责和考核办法,加强过程管理,与绩效考核挂钩。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而发生安全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各学校要按规定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安全教育活动,切实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坚持做好安全与应急培训,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
四、进一步发挥学校保卫部门的职能作用。学校保卫部门是保障学校安全的第一道防线,是学校安全的重要屏障。各校要建立健全保卫人员管理制度,确保按时到岗到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要加强学校保卫力量,保卫人员要经过培训且具有一定的处理突发事件能力。严格落实外来人员准入登记制度,人员、车辆、物品的进出必须进行认真核对和登记,对带入、带出校门口的物品进行仔细检查,严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进入校园。学校行政值班人员和保卫人员要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掌握有关安全方面的信息,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五、进一步强化防控体系建设,实现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统一。各学校要充分发挥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选拔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壮的教职工组建校园安全护卫队;要配齐必要的安全防范装备和设施,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有效应对;要在学校主要出入口、宿舍、食堂、存放化学物品和贵重物品等处安装视频监控和报警系统,切实提高校园治安防控能力。
六、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健全并完善校内矛盾化解机制。各学校对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要定期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有困难短期难以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公安局和县教育局,以便及时综合整治;要关心师生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师生和家长的合理诉求,坚持正面教育引导,及时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防止因矛盾激化酿成极端事件。
七、进一步提升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明确现场处理方案、救治措施、工作流程等;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师生逃生自救能力,如果发生安全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学校主要领导必须在事发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靠前指挥,积极稳妥地做好处置工作,严防事故、事件的进一步扩大及次生伤害的发生,最大程度地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八、进一步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学校事故报告的相关规定,执行事故报告程序,坚持重特大事件报告制度。一旦发生涉及到师生安全、刑事治安案件、校园稳定等事件,要立即上报县教育局、公安局,对谎报、瞒报、迟报和延报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教育 安全 意见
灌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3月31日印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