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教发〔2009〕13号
关于公布2008年灌南县中小学校园建设与
管理“十佳校园”评选结果的通知
各中小学: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园建设与管理及开展“十佳校园”评选工作的通知》(灌教发[2006]60号)精神,在2006、2007年评选县“十佳校园”的基础上,县教育局对2008年申报学校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验收。通过听汇报、查资料并对照《中小学校园建设与管理“十佳校园”评比细则》现场评分,孟兴庄中心小学、新集中心小学、小窑中学、北陈集中学、李集中学、百禄中学、三口中学、五队中心小学、花园中学、花园乡莞渎小学被评定为2008年中小学校园建设与管理“十佳校园”。
各学校要进一步确立“以校为本”思想,增强主动发展意识,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全面提升我县中小学校园管理水平。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二日
主题词:十佳校园 评选 结果 通知
抄报:市教育局,县政府办
灌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3月12日印
共印7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