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社会救助
索引号: 01430892X/2009-00069 信息分类: 社会救助,
发布机构: 灌南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09-03-12
文号: 灌教发〔2009〕13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公布2008年灌南县中小学校园建设与管理“十佳校园”评选结果的通知

浏览次数:  字体:[ ]
 
 
 
 
灌教发〔2009〕13号
 
关于公布2008年灌南县中小学校园建设与
管理“十佳校园”评选结果的通知
 
各中小学: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园建设与管理及开展“十佳校园”评选工作的通知》(灌教发[2006]60号)精神,在2006、2007年评选县“十佳校园”的基础上,县教育局对2008年申报学校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验收。通过听汇报、查资料并对照《中小学校园建设与管理“十佳校园”评比细则》现场评分,孟兴庄中心小学、新集中心小学、小窑中学、北陈集中学、李集中学、百禄中学、三口中学、五队中心小学、花园中学、花园乡莞渎小学被评定为2008年中小学校园建设与管理“十佳校园”。
各学校要进一步确立“以校为本”思想,增强主动发展意识,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全面提升我县中小学校园管理水平。
特此通知。
                            〇〇九年三月十二
主题词十佳校园  评选  结果 通知
 抄报:市教育局,县政府办
 灌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3月12日印
                                      共印7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