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农机发〔2011〕16号
关于印发《2011年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年”
活动方案》的通知
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苏农机管[2011]11号(关于印发《2011年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2011年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1年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
2011年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苏农机管[2011]11号(关于印发《2011年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深化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和工作措施落实,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任务
以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为主线,继续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力争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率、检验率和驾驶人持证率分别提高5%,其中享受财政购置补贴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率应达到95%以上。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确保农机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县安委会下达的指标。新创平安农机示范乡镇3个,平安农机合作社4个,新加入“平安农机通信息网”2200户。
二、工作重点
(一)深化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1、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与公安、安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健全和完善道路联合执法机制,坚决打击超速超载、违法载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会同工商、质监等部门,积极开展农机生产企业落实GB16151-2008《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安全技术标准情况的执法检查,对不按规定配备照明、转向灯、反射器、安全架、防护罩等安全设施的行为进行教育查处;从严查处农机维修、报废回收企业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机械和零配件、私自拼装、改装、加大速比等违规行为。
2、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把审核、考试、检验关,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申领,严肃查处违规发牌发证行为,对把关不严、资料不全、乱收费、乱罚款的部门行为要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个人责任;继续开展农机驾驶培训机构资质检查,保证有教学场所、教学设施、教学人员和管理制度,加大对只收费不培训、培训学时不够、伪造培训记录、培考不分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全面提升培训质量。
3、严格农机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依法履行案件受理、勘查处理、责任认定、赔偿调解等法定职责;对已发生的农机事故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的原则,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教育和引导广大机手吸取事故教训,促进农机安全生产。
(二)深化农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1、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检查各项监管制度落实情况。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把农机安全生产作为推进农机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把农机隐患排查治理、纠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争取安全技术装备投入,强化农机手宣传教育作为农机部门及监理机构的重要职责。重点检查指导农机安全责任制、农机安全投入保障机制、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落实情况。
2、加强农机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治理。结合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实际,密切配合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在“三夏”、“ 三秋”农忙等重点时节、地段和乡镇集市、农贸市场等变拖通行量大(或是比较集中)的地区,加大排查力度,确保一年双检、逾检注销、强制教育等措施落到实处。开展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道路运输和转移为重点的安全检查,重点治理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牌证和检验标志、脱检脱保,以及制动失灵、灯光、警告标志牌、反光标识不全等安全隐患。
3、着力提高农机“三率”水平。农机监理所、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切实做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人的牌证管理,积极组织开展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实地检验和备案管理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乡镇和农机合作社的作用,强化源头管理,有效压降纯农作业机械的安全隐患,促进“三率”水平的提高。加大对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督查,以“三库一间”安全为重点,促进农机合作社加大安全投入,落实“三防”(防火、防盗、防伤人)措施,增强主动防范意识。
4、加强滩涂作业拖拉机隐患排查治理。积极配合海洋渔业、公安等部门,确保滩涂作业拖拉机牌证齐全、按时严格检验。
(三)深化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行动。
1、协调配合,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各单位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平安农机通推广使用力度,不断壮大平安农机通用户群,提高农机手的入网率、换卡率和使用率。充分发挥平安农机通“节约成本、覆盖面广、贴近实际、方便快捷”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发布信息,提升服务水平,强化安全宣传教育,营造农机安全氛围。
2、多措并举,拓展宣传教育范围。研究制作适合农民机手的宣传手册和挂图、安全知识读本及宣传教育光盘、视频等。组织开展好“七进”和“农机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学习日”等活动。积极推进阳光培训与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技能培训、农机合作社负责人培训以及农机维修网点负责人培训有机结合。加强县级和乡镇农机管理人员的培训,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知识竞赛,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四)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1、加强农机安全监管装备经费保障。积极争取将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工作经费、人员经费、装备建设经费以及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免费实地检验经费等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建立符合我县实际的安全监管经费保障机制。结合省级“规范化示范所”和国家“千亿斤粮食——农业机械化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及基地建设等,积极争取财政配套和投入,提升窗口服务、驾驶人考试、安全技术检验、安全检查、事故处理、宣传教育、应急处置等基础设施与装备水平。
2、加强农机安全监理执法人员能力建设。县农机监理所要结合农机安全监理员年审,结合新知识、新法规、新标准的学习和宣贯,开展业务培训、技能竞赛、岗位练兵等活动,提高农机安全监理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加强乡镇农机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隐患排查、实地检验、事故接报及统计报告等方面的能力。
(五)继续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
创建工作要真创真抓,创建部级“平安农机”要进一步强化“双基”(基层、基础),严格标准,把农机“三率”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我县己获得省平安农机表彰的还要开展回头看和复查复评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要突出乡镇和农机合作社创建重点,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在创建工作组织领导、加大投入、网络建设、宣传教育、资源整合等方面作用。充分发挥农机合作社在创建活动中的基础作用和入社社员多、影响大等优势。完善管理制度和体制机制,推进创建工作健康发展。
三、时间安排
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2011年4月底前,各单位各部门要制定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4月底至10月底,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实际,分步骤抓好工作方案的落实;11月,各单位各部门对全年活动检查督促,巩固活动成果,并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找准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县局成立以钱兆兵局长为组长、崔洪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对较大以上安全隐患,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对责任不落实、整治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对造成不良后果和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及人员的责任。
(二)做好信息和材料上报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活动期间的信息和材料上报工作。工作方案、半年及全年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总结书面材料应分别于5月15日、6月25日、11月15日前报送局管理股
县农机监理所要认真填写《江苏省农机安全监理统计业务手册》中的《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及安全检查情况表》(苏农机安监统表4)和《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苏农机安监统表5),于每月2日前上报局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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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农业 机械 安全 方案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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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农机局、县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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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农业机械管理农机局 2011年4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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