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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367/2011-00028 信息分类: 社会救助,
发布机构: 灌南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11-08-13
文号: 灌农机发[2011]32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原灌南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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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农机发[2011]32号
 
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
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单位: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8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为的举措、更加细致的工作,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近期县政府主要领导在督查夏季安全生产工作时做出的重要指示,对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是加大隐患治理力度,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立即动员起来,打一场全面、系统、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要在前期事故隐患排查和“百名专家进千企”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回头看”,切实加强隐患整改工作,严格隐患整改责任、措施、预案、期限、资金“五落实”,有效防范各类农机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制度,限期整改到位。对事故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果断措施,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隐患彻底消除。农机监理所要深入开展上道路拖拉机隐患整治专项行动,从严整治、严厉查处超载超限超速和酒后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其他各部门都要立足实际,确定重点,切实做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各项工作。对隐患排查整治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严厉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是实施联合执法,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合执法,形成“打非”工作合力。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和措施,按照国务院安委办要求,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把“打非”作为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重要手段,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要落实领导责任,强化社会监督,加强跟踪监督,发现一起,严厉打击一起。
三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基础薄弱、隐患严重、事故多发的地方和单位,组织专家开展技术服务,加强监督检查,指导督促企业和各经营组织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
四是加大标准化推进力度,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按照《关于强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意见》(连安〔2011〕1号)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攻坚年”活动,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一项带有根本性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任务来抓,以标准化达标工作为抓手,严格标准化达标评审,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度。
五是加大保障能力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要加强预案管理,实现高危企业“一企一预案”,“一案一演练”,督促企业开展应急演练,通过演练完善应急预案;各专职应急救援队伍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坚持日常练兵和学习,增加实战能力;着力提高技术装备的安全保障能力,要不断加大设备投入,充实和配置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增强应急救援队伍的整体战斗力,以适应救援工作需要。
六是狠抓当前,认真做好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当前正值高温汛期季节,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易发高发,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严防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的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请各单位、各部门将工作落实情况于8月19日前报局办公室。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8号)(可到县安监局政务公开栏下载)
 
 
 
 
 
二○一一年八月十三日
 
 
 
 
 
 
主题词:转发 安全生产 工作 通知                           
 抄报:县安委会                                             
 灌南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1年8月13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