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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885/2012-00030 信息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灌南县堆沟港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2-06-20
文号: 堆政发〔2012〕25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堆沟港镇人民政府文件 堆政发〔2012〕25号 关于印发《堆沟港镇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及相关部门:现将《堆沟港镇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堆沟港镇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联席会…

关于印发《堆沟港镇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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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沟港镇人民政府文件
 政发〔2012〕25号
 
关于印发《堆沟港镇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及相关部门:
现将《堆沟港镇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堆沟港镇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
堆沟港镇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对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配合,确保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顺利开展,经镇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堆沟港镇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二条 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由堆沟港镇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县成员单位组成,根据议题内容的需要,可邀请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及其他单位有关人员参加。联席会议召集人由镇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担任,或由组长委托副组长担任。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药品安全办公室,副镇长吴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三条 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级药品安全监管的各项政策,组织研究、提出符合本辖区实际的药品安全监管长效管理机制;
(二)研究分析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确定本辖区药品安全发展规划、计划要点和专项整治工作措施;分析、研究全镇药品安全形势,确定创建省级药品安全示范镇工作阶段性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
(三)向镇政府提出创建省级药品安全示范镇工作意见和建议;
(四)听取有关部门关于省级药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的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创建省级药品安全示范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研究落实镇政府、镇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议题涉及的范围可随时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反馈意见,研究对策。必要时可邀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列席,所有应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
(二)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各参会单位根据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实际需要确定。联席会议召开后形成会议纪要。经镇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签后印发,并抄报镇党委、政府领导。
(三)联席会议主要内容包括:与会单位就会议议题通报创建工作情况,交流有关信息;对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协商解决办法,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协调有关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的工作。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变动本单位联席会议成员、联络员,由成员单位提出意见,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第五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