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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60/2012-00057 信息分类: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2-07-24
文号: 灌政办发〔2012〕71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转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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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连政办传〔2012〕6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高温季节
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徐圩新区、云台山景区管委会,连云新城、新海新区建设指挥部,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夏季高温季节是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发期,确保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尤为重要。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季节引发的各类事故,确保生产安全,现就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高温酷暑天气生产经营环境相对恶劣,作业人员易心烦气躁,生产设施、设备易发生故障,有毒有害和易燃气体容易聚集,诱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因素增多,是容易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多发季节。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认清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特殊性和严峻性,高度重视夏季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把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件大事来抓。要针对高温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预防夏季生产安全事故的具体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严防高温季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强化责任,落实高温季节生产安全事故防范措施。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要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要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要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时,应缩短连续作业时间,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者加班,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危险化学品企业要针对高温天气易造成危险化学品挥发、泄漏和爆燃的情况,加大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力度,保证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生产工艺冷却装置和管道的安全运行;要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的通风、降温、防火、防静电、防爆等安全措施;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要做到定量储存、定时测温、定时通风,严禁混存;要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安全管理,露天堆放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有遮阳等降温措施,严禁露天暴晒;生产使用氨气、氯气等化学气体的单位,要针对高温高湿易发生跑冒滴漏的问题,严加防范,杜绝群体性中毒事故发生。冶金和金属熔融企业要落实交叉作业、高温液体吊装、有限空间作业和存在爆炸危险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工序的安全措施。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要合理安排高温作业时间,严防群体性职业危害和职业中毒事件发生;要保证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正常运行、合理配备从业人员职业健康防护用品。建筑施工企业要把防暑降温作为重点,合理调整作业时间,避开高温时段;要把脚手架防滑防坠、现场临时用电管理、高处悬挂作业以及塔吊、提升机械等设备的安全运行,作为安全监控的重点内容。凡进入坑、池、沟以及管道作业的,要按照规定采取强制通风、空气检测、佩戴专用防护用具、指定监护人等安全措施,严防硫化氢中毒事故发生。交通运输单位要对运输车辆安全状况进行检查,防止车辆受高温、雷电影响发生自燃、爆燃事故;要根据客流量合理调整车次;要添置必要的降温设备,严格控制客运车辆加班加点,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和路面监控,调整好驾驶员的作息时间,严禁疲劳驾驶;要严密监控车辆技术状况,确保夏季交通运输安全。海上运输和渔船捕捞作业,要注意气候变化,避免大轮碰撞等事故的发生;在船舶修理过程中,要防止硫化氢中毒事故的发生;要充分利用伏季休渔期加强对渔船的维护,保障渔船基本通讯、救生、导航设备的有效配备。旅游企业要根据高温季节特点,加强对各类旅游场所、设施的安全检查,特别要加强对容易发生火灾、食物中毒以及群死群伤事故的各种旅游住宿、经营场所检查。气象部门要做好高温天气的预警预报工作,及时掌握、发布气象信息。其他行业和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也要结合行业特点和高温期间安全生产的规律,落实针对性措施,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三、严格监管,加强对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要针对夏季高温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突出对危化、非煤矿山、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的安全检查,特别要加强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高温作业场所、危险物品的安全监管措施、夏季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建筑施工、装饰装修等企业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城市管道等隐蔽性工程检修、排污、清淤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防止中毒、窒息等事故的发生。经信部门要落实夏季用电高峰时期各项管理措施,严禁超负荷用电,严防因线路过载而造成电气线路引发的火灾事故;要加大输电线路、输变电设备设施的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止因用电负荷过大,引发火灾、停电事故;监督检查发电企业做好发电机组安全运行维护和运行监管,保证电网安全。卫生部门要加强防暑降温相关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组织医疗单位积极做好发生中暑劳动者的医疗救治;要督促指导企业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工地食堂、食品和饮用水的卫生管理,保证饮食卫生,避免引发中毒事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有高温作业场所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工资支付、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夏季防暑降温费、高温津贴支付以及中暑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落实等情况。工会组织要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暑期“送清凉”、“送健康”活动,防止高温中暑等事件的发生。质监部门要加强对特种设备监督检查的力度,凡报废、自制、超期未检的设备一律停止使用;要督促企业做好特种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的监管,确保高温状态下设备安全运行。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要坚决停业整顿。公安交警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管力度,加强动态巡查监管,对事故多发路段、重点路段加强巡查。水利部门要加强对运行水库河网蓄水工作、病险水库堤坝、河道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保证泄洪渠道畅通。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个体工商户、农村建筑等边缘行业、监管“盲区”的安全工作,防止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值守,切实做好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要坚守岗位,强化值班工作,确保高温期间全市上下安全生产信息畅通。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做到对各种异常和突发险情能迅速作出处理或救援,防止事态扩大。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与安监、公安、卫生、供电、建设、交通等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联动机制。要强化应急保障,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救援人员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装备到位,妥善处置事故,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