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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578/2012-00006 信息分类: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发布机构: 灌南县三口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2-03-11
文号: 三政发(2012)5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三政发〔2012〕5号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 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县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灌政办发[2012]14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三口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三…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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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发〔2012〕5号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
通    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县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灌政办发[2012]14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三口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三口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三口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二O一二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
三口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
二、组织领导
组 长:徐茂干
副组长:殷中国 钟 瑞
成 员:何孝波 陶正高 何国林 张顺华 张南成
赵中华 何国池 郑海军 刘万山 周海波
三、检查范围
全镇辖区范围内道路交通、建筑工地、危化品、烟花爆竹、学校、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厂矿企业、公共娱乐场等行业领域。
四、检查责任分工
(一)安监所开展燃气、烟花爆竹、加油站点等储存经营企业专项检查
 对燃气经营点、危化品储存点、成品油存放点、压力容器等进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是否有安全检测证等,燃气管道是否违规挤压,应急救援设备是否完好等进行检查。
(二)国土所、城建所负责开展建筑施工工地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是否有资质、相关施工管理人员和持证上岗情况,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落实情况,施工组织和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和落实情况,《建筑拆除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落实情况、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非煤矿山(砖窑厂)安全生产情况。
(三)镇派出所负责检查民爆器材、公共聚集场所、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学校校车。

(四)镇公路管护站负责道路运输、内河运输、客货运输站(场)、公路建设及养护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

(五)镇农技服务中心负责农用机械安全生产大检查。
(六)镇水利站负责水利行业、河提等区域安全生产大检查。
(七)镇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办负责检查涉及职业危害场所、食品加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八)镇文化站负责公共娱乐场所、网吧、宗教活动场所、公共体育健身场所安全生产大检查。
(九)城管所开展公共设施专项大检查。
(十)各村(居)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十一)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救援。
各村、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班巡查。要加强应急救援后勤保障工作。
五、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明确安全生产行政领导负责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一票否决”和“行政问责”制。镇政府决定从3月25日起开始督查各相关单位在各自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并抽调相关职能部门人员成立联合检查组检查重点行业和领域。
六、大检查时间和方式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从3月13日开始,采取企业自查、职能部门检查,联合检查组重点督查等方式进行。各村、各单位要认真解决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落实情况于3月13日前、大检查工作总结情况于4月10日前报送镇安监所(电话:83559100),以便汇总报县安委办。
 
 
 
 
主题词安全   检查  方案   通知                 
抄报:县安委办   
三口镇党政办                  2012年3月11日印发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