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政发[2012]18号
关于切实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实 施 意 见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08】105号)、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2010—2015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133号)等文件精神,从2012年秋季开始,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乱抛农作物秸秆,按照“以禁促用、疏堵结合、积极引导、全面禁烧”的指导思想,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力度,通过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生物质发电、稻草编织等途径,实现秸秆资源充分利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健康和财产安全,有效解决秸秆焚烧和弃置问题,现就全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禁烧秸秆是省委、省政府的硬要求,是市委、市政府的硬任务,是县委、县政府的硬工程,是检验我们各级干部领导能力和政府部门执行力的硬杠杠。镇党委、政府成立镇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综禁办)。综禁办主要负责全县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的组织安排、动员部署、督查推进、考核奖惩、督查队伍组建等方面工作。各村党支部、村委会是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镇政府向各村下达目标责任书,实施保证金制度。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主体在镇,重点在村组,关键在农户,核心是综合利用。各村参照镇综禁办模式,相应成立村组二个层面的工作队伍。各村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将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必要性、迫切性和艰巨性,紧密配合,协同作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二、实施源头管理,抓好综合利用。从2012年秋季开始,全镇对水稻、小麦收割作业实施强制标准。在我镇作业的收割机必须启用粉碎抛撒装置(秸秆需要回收利用的除外),且秸秆留茬高度一律控制在10厘米以下。农技部门对不加装秸秆粉碎抛撒装置或收割茬口超标准的收割机下一年度不予协助年审、不协助办发跨区作业证。镇农技部门和各村要提前做好本地收割机的调查摸底,督促其更新或加装粉碎抛撒装置。镇在夏秋大忙期间将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加强入境管理及现场巡查,禁止没有秸秆粉碎抛撒装置的收割机入境作业,制止不遵守规定的农机手在本地作业。全镇上下要加大对农机手的监督管理,督促其按照强制标准作业,不达标准禁止其下地作业,对拒不执行规定法的机手由联合执法组现场执法。每年夏秋收割之前,各村要提前做好秸秆调查摸底,研究制定秸秆利用方案,要把秸秆的用途和去向落实到地块、落实到农户、落实到经纪人,让每个农户都知道自家秸秆怎么利用、谁来利用;逐步建立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此项工作由农技服务中心牵头,各村负责组织实施。
三、加大还田力度,提升机械化水平。大力推广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及水稻机插秧集成技术,加强农业机械推广力度。各村要提前调查摸底农机具缺口情况,镇将制定农机具补贴政策,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引导合作社及农民购买秸秆还田机具和水稻插秧机。农技部门要做好农机具的统筹调度、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各村添置或改装农机装备,安排落实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工作,研究制定全镇水稻机插秧推进工作计划,巩固提升水稻种植机械化发展成果。要大力发展农机合作社,推广订单作业、规模作业,不断壮大新型农机服务组织,不断提高秸秆还田、水稻机插秧的组织化、市场化程度。
四、完善储运体系,畅通秸秆出路。健全政府推动、企业和合作社牵头、经纪人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秸秆收集储运体系。镇农技部门牵头做好秸秆收购信息的统计与发布工作。镇村组三级要建立健全秸秆田间收集、存储及运输体系,大力发展经纪人队伍。每个村都要组织经纪人做好秸秆的地头收集和转运工作,确保秸秆在田间不过夜。镇将为为经纪人提供一个以上秸秆打包场地,每个村要提供多个秸秆临时收储场地。各地2014年底前为经纪人免费提供秸秆收储、打包用地。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要为秸秆运输提供便利通道。土地面积较小的村要推广秸秆捡拾打捆机,做到边收割、边收集,确保秸秆快速转运。
五、加快土地流转,提高农业组织化水平。镇域周边、高速公路、省道和沿河两侧要加快土地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高效农业、观光农业和设施农业;积极扶持专业合作社,加快经纪人队伍建设,推行土地托管经营机制,推动适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的生产关系加快发展。镇农经服中心牵头,各乡镇配合,做好规划,统筹发展。
六、多策并举推动,拓展利用领域。镇将加快结构饲料、食用菌基料、秸秆固化成型、秸秆气化等领域的发展速度,鼓励各类资本进入秸秆综合利用领域,推动秸秆综合利用的研发、加工、营销等加快发展,积极培育形式多样的秸秆综合利用体系。各村根据本村种植业、养殖业特点和秸秆资源的数量、品种,结合秸秆利用现状、当地生产条件和群众习惯,选择不同的利用模式,加快发展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
七、加大监管力度,实现全面禁烧。我镇要组织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组,切实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遏制违规焚烧行为;各村要加强应急保障工作,推进村、组建立应急分队,配备灭火器材,制定应急方案,负责现场灭火、火带隔离等方面工作。各村要加大群众工作力度,要求每户群众签定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承诺书,充分发挥经济、法律和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将禁止焚烧秸秆、乱抛秸秆与保护集体土地纳入村规民约,要求焚烧秸秆的农户向村集体赔偿土地受损费。
八、强化业务培训,搞好技术服务。加大对村组干部、农技队伍、农机队伍和经纪人队伍的培训工作。重点做好镇村组三级培训工作,县级将培训到镇,镇将培训到村组,重点学习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的主要措施,现场考察秸秆全量还田的成效,学习全量还田的农机和农艺相结合的技术线路。镇综禁办牵头,农经服务中心、农技服务中心等单位配合,组织编印培训手册,制作宣传光盘。农技部门推动全镇农机手加入合作社,做好全镇农机合作社主要负责人的业务培训工作,做到全镇农机手培训全覆盖。
九、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秸秆综合利用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曝光违规焚烧的反面事例,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和墙面标语、横幅等方式,广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处、办法及秸秆焚烧的危害,做到铺天盖地、进村入户、家喻户晓,营造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广大群众的自觉意识,争取广大干群的理解、支持与参与。镇宣传部门牵头,主动协助配合灌南日报社、县广播电视台,负责制定年度宣传方案。
十、出台扶持政策,加大补贴力度。镇财政设立秸秆综合利用、水稻机插秧与禁烧专项资金,进一步整合各项涉农资金、环保资金,将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主要用于秸秆还田、水稻机插秧、秸秆综合利用机具设备购置及用电、产业引导、土地流转、禁烧、宣传、培训等方面。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
十一、建立奖惩机制,强化督查考核。镇综禁办牵头,纪委(监察)、组织、财政配合,联合出台《孟兴庄镇秸秆综合利用、水稻机插秧与禁烧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将秸秆综合利用、水稻机插秧与禁烧工作目标考核实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一票否决,建立权责明晰、措施有力的奖惩制度。对在全镇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因不作为、慢作为、被动应付导致工作推进成效较差的单位和个人,启动约谈问责程序,或者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建立健全督查网络,强化社会监督,推动各方积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