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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60/2012-00079 信息分类: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2-09-27
文号: 灌政办发〔2012〕104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县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中秋国庆节日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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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中秋国庆节日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苏政传发〔2012〕 24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28日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中秋国庆
节日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
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中秋、国庆节日即将来临,这是党的十八大召开前的最长假期。为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以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节日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及党的十八大前后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对安全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狠抓工作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岗。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集中精力抓好安全生产,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组织指挥、亲自督促落实,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和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事故,确保不因生产安全事故影响社会稳定。加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和问责力度,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发生事故的,要严肃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四项排查”的工作部署,节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各行业领域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深入生产车间、车站码头、矿山井下、景区景点、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督查。要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周密检查,及时发现安全生产的盲区、盲点,落实节日期间停产检修作业和节后复产时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杜绝松懈麻痹情绪,确保安全生产。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专人盯守,加强监控;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验收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一律依法予以关闭。要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的集中整治力度,严防节后和四季度生产安全事故反弹。
三、突出抓好节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今年是重大节假日高速公路免收小客车通行费政策实施的第一年,预计全省高速公路交通流量将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压力将进一步加大。各级公安、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认真分析节日期间群众出行大量增加的实际情况,及早做好预案,采取措施,合理安排,及时疏导,科学应对,确保群众出行安全。要切实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路面巡查执法,严厉打击超载、超速、超员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假牌假证、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要加强司乘人员安全教育管理,全面检查各类运输工具的技术性能和状况,防止带病运营。严格车站、码头、机场安全检查,防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瀑、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船、飞机)。
四、切实强化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单位,切实加强安全监管。要指导、督促煤矿企业认真落实瓦斯治理和矿井冲击地压预测、防火、防尘、防治水等措施,全面彻底排查隐患,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要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严防透水淹井、尾矿库垮坝、排土场坍塌及炮烟中毒等重特大事故。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防范翻车泄漏、爆炸、污染事故的发生,特别要严防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泄漏、丢失。加强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各个环节的监管,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坚决取缔非法经营窝点。要针对节日特点,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活动的安全巡查,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造成群死群伤事故。加强对游船、渡船、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以及带有危险性的攀岩、探险、漂流、射击、大型游艺机等旅游项目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全面落实建筑施工、水上交通、铁路、民航、海洋渔业、民爆器材、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措施,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五、认真抓好节日期间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应急救援的人员、装备、物资随时准备到位,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严格落实企业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可以第一时间下达撤人命令的规定,严防因处置不当、不及时造成伤亡事故。健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和社会稳定。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