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资办:
你办报来的《关于将灌南县扬帆港务有限公司股权划转至盐灌公司的请示》(灌国资文〔2017〕4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整合全县港口岸线资源,推进“5+2”投融资平台实体化发展,同意将灌南县扬帆港务有限公司100%股权由金灌集团划转至盐灌公司。
你办要指导金灌集团和盐灌公司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保障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特此批复。
灌南县人民政府
2017年8月3日
| 索引号: | 014309260/2017-00219 | 信息分类: | 专项资金管理, |
| 发布机构: | 灌南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7-08-03 |
| 文号: | 灌政复〔2017〕48号 | 关 键 字: | |
| 内容概述: | 县国资办:你办报来的《关于将灌南县扬帆港务有限公司股权划转至盐灌公司的请示》(灌国资文〔2017〕4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为整合全县港口岸线资源,推进“5+2”投融资平台实体化发展,同意将灌南县扬帆港务有限公司100%股权由金灌集团划转至盐灌公司。你办要… | ||
县国资办:
你办报来的《关于将灌南县扬帆港务有限公司股权划转至盐灌公司的请示》(灌国资文〔2017〕4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整合全县港口岸线资源,推进“5+2”投融资平台实体化发展,同意将灌南县扬帆港务有限公司100%股权由金灌集团划转至盐灌公司。
你办要指导金灌集团和盐灌公司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保障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特此批复。
灌南县人民政府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