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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892X/2013-00023 信息分类: 社会救助,
发布机构: 灌南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3-03-04
文号: 灌教发〔2013〕6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灌南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稳定管理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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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幼儿园)、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建立统一高效、运作协调的安全稳定工作监管体系,形成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职能科室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全系统的安全稳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县教育系统实际,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和“综合监管、分级检查、归口管理”的原则,对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管理工作一岗双责制度进行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成立以局长程军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安全稳定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制定学校安全稳定管理工作方案和相关措施,制定重大安全稳定事故应急预案,指挥处理安全稳定突发事件,下发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文件,督促检查各分管科室的安全稳定工作落实情况。

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负总责,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稳定工作局领导负责抓好安全稳定工作并负相应责任,其它局领导负责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并负相应领导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稳办,孙家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的组织实施、教育宣传、检查落实、督导考核、信息传递、协调学校安全事故、信访稳定的处理等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依法履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灌南县教育局关于印发<灌南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办法>的通知》(灌教发20135)规定的安全、稳定管理职责。

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岗位职责

程军:局长,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管理工作,主要负责教育局行政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计财、审计工作。

封昌虎:局党委书记,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主要负责党建工作,分管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社会教育(劳动力输出与培训)、德育与师德建设、关工委及目标管理工作。对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社会教育等职责范围内相关安全稳定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管。

董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副局长、副书记,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全面工作,分管师资培训(读书活动)、职称评审、教育督导、校园规划建设(校安工程)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协管人事工作。负责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内相关安全稳定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管。

刘方然: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分管高中教育、教学研究、教育科研、电教装备及招生工作,牵头教学工作。负责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内相关安全稳定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管。

成彦明:灌南高级中学校长,副局长,局党委委员,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灌南高级中学行政工作。全面负责灌南高级中学安全稳定工作。

吴卫东: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局党委委员,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分管初中教育、体卫艺(食品安全)工作,协管教育督导工作,联系基教科。负责工作职责范围内相关安全、稳定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管。

王习中:灌南中等专业学校党委书记,局党委委员,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灌南中专党委工作职责范围内相关安全稳定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管。

孙亚平: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分管纪检监察、教育收费、勤工俭学、教育宣传及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协管财务、党建和目标管理工作,联系学生资助中心。负责工作职责范围内相关安全稳定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管。

陈能林:局党委委员、教育工会主席,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分管教育工会、计划生育、红十字、离退休教师管理、民兵、人武、老龄和教育系统弱势群体帮扶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相关安全、稳定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管。

徐海祥: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局党委委员,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分管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安全、平安创建与法制、信访稳定工作,协管教育督导工作职责。负责范围内相关安全稳定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管。

    三、县教育局机关科室岗位职责

1.基础教育科:负责全县普通中小学及幼儿园常规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管理工作;

2.人事科: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教育干部任用、考核及教职工聘用、考核、评优晋级等安全稳定管理工作;处理涉及人事管理方面的教职工来信来访工作;抓好教师资格考试、招聘、调配等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师范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推荐工作以及教育人才开发、交流、培训、测评工作的安全管理工作,履行人事科负责的其他工作的安全稳定管理职责。

3.计财科:负责局机关财务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集与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履行财计科负责的其他工作的安全稳定管理职责。

4.办公室:负责县教育局文件阅办、信息宣传、档案资料等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安全工作宣传报道和后勤保障;负责县教育局机关车辆、接待等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履行办公室负责的其他工作的安全稳定管理职责。

5.体艺卫科:负责指导、监督各学校抓好体育运动、体育课、运动会等和学校食堂餐厅卫生、食品安全管理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学校抓好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学校抓好开展各项文艺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履行本科室负责的其他工作的安全稳定管理职责。

6.教育工会:负责全县中小学教育工会、计划生育、红十字、离退休教师管理、民兵、人武、老龄和教育系统弱势群体帮扶工作,履行其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管理职责。

7.督导室:负责研究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督导评价机制,并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教育综合督导,平安校园创建、法制教育、综合治理及周边环境整治等安全管理工作,履行教育督导室负责的其他工作的安全稳定管理职责。

8.监察室:做好受理、处理来信来访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稳定工作效能检查,履行监察室负责的其他工作的安全稳定管理职责。

9.审计室: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的安全管理工作,履行本科室负责的其他工作的安全稳定管理职责。

10.安稳办:部署开展学校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组织进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检查考核,督促学校及时进行隐患整改;协调处理校园安全责任事故,负责校园治安保卫、审查师生集体外出活动;负责教师信访稳定处理、接待工作。

11.关工委:负责指导家长学校、留守儿童的帮助、教育,对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法治等教育、开展相关的教育活动中的安全稳定管理职责。

12.校安办:指导监督全县学校校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中小学校舍规划、建设、维护、危房改造的安全管理工作;履行校园建设管理中的其他工作的安全稳定管理职责。

13.教研室:负责全县教研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中小学安全教育课程教学与科研,不断提高安全教育课程质量;履行教研室负责的其他工作的安全稳定管理职责

14.电教中心:负责局机关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中小学抓好校园网络、安全监控系统、闭路电视系统等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实验室、图书室及各类专用教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履行电化教育和教学仪器装备站负责的其他工作的安全稳定管理职责。

15.考试中心:负责高考、中考、成人自考、学生书法等级考试等各类考试过程中的安全稳定工作。

16.职社办:负责全县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社会教育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民办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和安全演练;配合有关单位、科室检查、监督中等专业学校、民办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职业学校、民办学校制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做好成人教育培训的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处理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安全事故处理;履行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办公室负责的其他工作的安全稳定管理职责。

17.勤工办:负责学生素质教育基地的建设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后勤管理、簿本发放、食品、学生着装、饮用水、奶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校方责任保险的实施;履行勤工俭学部门负责的其他工作的安全稳定管理职责。

18.学生资助中心:负责按预算和用款计划审核预算单位支出及往来资金拨付的安全管理工作,履行学生资助中心负责的其他工作的安全管理职责。

 

灌南县教育局

201334

 

 

 

  灌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33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