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现将《学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校认真贯彻落实。
附:《学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灌南县教育局
2013年3月5日
附件:
学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实 施 方 案
根据《安全生产法》、县安委办《关于扎实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灌安发[2012]36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县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维护学校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集中开展“四项排查”的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原则,通过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行动,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教育,严防学校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学校的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排查学校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薄弱环节,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学校内部设施设备,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打造平安和谐校园。
三、工作重点
对照省市文件和学校安全规章制度,全面排查,不留空档。重点排查如下内容:
一是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考核和安全情况报告等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各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情况;各种突发事件的应对机制和应急演练情况。
二是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三是有无租用非客运公司车辆、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及幼儿情况;专门用于接送学生、幼儿的机动车辆是否通过公安、交通等部门审批,是否经交警部门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机动车驾驶员是否具备合法资质。
四是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化学品、实验用品存放情况;实验室、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五是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治理情况;学校门卫管理及学校假期和校园内夜间值班、巡逻等内部治安情况;学校体育活动、大型活动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六是学校校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可能受到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危害的校舍是否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七是日常安全教育课时安排情况和专题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开展情况;中小学法制副校长的聘用及到校检查指导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
八是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和落实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情况;学校食堂及小卖部食品配送落实情况。
四、实施步骤
1.组织部署阶段(3月20日前)。各学校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安全隐患。各学校于3月25日前将学校实施方案报送县教育局安稳办。
2.排查整改阶段(3月21日至4月20日)。教育局组织对各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应急措施制定情况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等。
3.总结提升阶段(4月21日至6月30日)。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实效,并组织开展“回头看”。主要检查学校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是否治理到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各学校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总结于6月25日前报送县教育局安稳办。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按照有关要求,迅速制定本校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2.全面整改,督促检查。要建立日巡、周查、月报制度,对排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登记造册并按要求在汇总后,于次月10日前上报局安稳办;对能够自己整改的隐患要限期整改,学校一时难以整改或本身无法整改的,要及时上报教育局和所在地政府,并做好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对事故隐患的监控。
3.广泛发动,群防群治。充分利用广播、板报等平台对此次专项行动进行宣传,发动和依靠教职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教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事故隐患,形成学校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
4.严格制度,畅通信息。专项行动期间,各校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及联络沟通,确保信息畅通。
灌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3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