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灌南中专:
为落实《连云港市教育局关于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的若干规定》和县教育局《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净化教育行风,维护学校教育教学正常秩序,树立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切实解决当前群众反应强烈的教师有偿家教等师德师风问题,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有偿家教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坚持教育引导,惩防并举的原则,建立专项治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重点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利用课余时间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或利 用工作之便强迫、动员、暗示学生接受各种形式有偿辅导等违背师德和违规违纪行为。
二、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3年3月6日-3月15日)
各校制定有偿家教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召开行政会、教师会、家长会等,进行动员部署。治理方案报县教育局督导室。
1.加强师德教育。进一步深化“铸师魂、强师能、正行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市县教育局有关禁止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的规定,深刻认识有偿家教的危害性和专项治理工作的意义,切实增强依法从教、抵制有偿家教的自觉性。
2.开展专项宣传。开展“拒绝从事有偿家教”签名及公开承诺等活动,通过抵制有偿家教倡议书、致家长一封信、设立举报电话(信箱)、签订责任状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3年3月16日-4月30日)
1.各学校依据市县规定,以个人自查、内部互查、领导帮查等形式进行自查自纠。要逐个学段、逐个班级、逐个教师进行彻底排查,准确掌握每位教师是否参与有偿家教的具体情况。对已经参与或组织有偿家教的教师,要严肃教育,责令其立即停止并退回违规所得。校长要代表全体教职工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将《学校公开承诺书》在对外公开栏张贴、校园网上发布。
2.学校根据每位教师自查情况,对照有关规定进行整治,校领导要对本校教师进行家访,重点了解教师课余时间动态,是否从事有偿家教。责成专人收集本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信息,做好取证、疏理、教育与引导工作。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5月1日-8月31日)
1. 对自查自纠阶段未能解决的问题,各校要建立工作台账,责令相关人员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规定时间内未能整改到位的,要逐人逐项落实学校领导责任;对于有禁不止、继续参与有偿家教的教师,要按照规定认真查处。
2. 县教育局将从2013年3月起,不定期组织进行明查暗访,并通报督查情况。对群众举报投诉,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严肃处理。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3年9月-12月)
1.集中整改阶段结束后,各单位要对有偿家教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于12月5日前将总结材料上报县有偿家教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县教育局将对此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2.各校要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把治理有偿家教作为加强行风建设的重点,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工作实效。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县教育局成立有偿家教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各校也要相应成立有偿家教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偿家教治理工作家长监督委员会,切实加强对有偿家教治理工作的领导。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经常性地深入实际检查市县规定执行落实情况。
2.落实工作责任。校长是治理本校教师有偿家教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校要严格执行规范办学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日常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不断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要把制止有偿家教列入学校日常工作安排,责任到人,坚持常态化管理。各校安排的家访活动,应重点了解教师有偿家教、课余时间办班的动态,及时制止违规行为。
3.加强监督检查。学校要建立有偿家教自查制度,每月填报《有偿家教自查情况表》,并于当月25日前将《有偿家教自查情况表》报送县教育局有偿家教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组织明察暗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4.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按照年度目标责任书的规定,加强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评价与监督检查。对明察暗访中发现或被群众举报且查实的有偿家教行为者,按照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学校履行治理工作责任不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1.灌南县教育局“有偿家教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有偿家教自查情况表
灌南县教育局
2013年3月6日
灌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3月6日印发
附件1:
灌南县教育局“有偿家教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程 军
副组长:封昌虎 董 虎 孙亚平 陈能林
成 员:陈建明 张伟生 薛 凡 于祥彤 崔子和 孟 浪
李征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孙亚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立事务组、宣传组、督查组三个办事机构,分别由张伟生、陈建明、薛凡任组长。
办公室电话:0518-83220019
办公室邮箱:gndds2012@126.com
附件2:
有偿家教自查情况表
单位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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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检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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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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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 情况 及 处理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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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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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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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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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从2013年3月起,每月25日前上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