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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578/2013-00002 信息分类: 乡村振兴,
发布机构: 灌南县三口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3-01-19
文号: 三政发〔2013〕2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下达2012年冬春因灾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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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发〔2013〕2号
 
 
关于下达2012年冬春因灾生活困难
救助款物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根据灌南县民政局《关于下达2012年自然灾害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灌民发[2013]3号)文件精神,结合镇政府对你村(居)2012年受灾情况审定的数据,经研究,现下达你村(居)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和棉被。
此次下达的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棉被主要用于解决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的口粮、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按照不低于人均90元的中央补助口粮标准,对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困难给予补助,棉被补助视灾情酌情考虑。
各村(居)要按照国务院《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的规定要求,管理好、使用好救灾款物,确保专款专用;对救灾款物的发放要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要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款物,确保救灾款物按规定时限要求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各村(居)要认真组织落实,于2013年元月20日前将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物的分配使用情况及《冬春因灾生活困难政府救济人口台账》签字盖章上报镇民政办公室,镇政府还将组织人员适时督查款物管理使用情况。
附:三口镇2012年冬春因灾生活救助款物分配明细表
特此通知
 
 
二○一三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