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县将继续加大对困难群体的保障力度,安排超亿元资金用于保障城乡低保、民政优抚对象和特殊群体“三大群体”的基本生活。今年1-5月,县财政已为“三类人群”发放各类补贴4430万元。
近年来,我县始终把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作为政府的基本职责,扎实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去年共筹集1.07亿元资金,用于改善三大群体生活状况。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全年为1833名城市低保对象和32054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5984万元。全面落实五保供养政策,为976名集中供养和107名分散供养对象发放供养经费473万元。严格落实优抚政策,伤残军人、“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老复员军人遗孀生活补助标准实现自然增长,为革命伤残军人、复员军人和“三属”等各类优抚对象发放抚恤定补金3507万元。从2011年7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发放生活补助。此外,还进一步提高高龄老人社会福利水平,范围扩大到80岁,为10538名80岁以上老人发放尊老金661万元。改善农村残疾人的生活和生存状况,为378名低保家庭中重残人员和762名残疾人护理发放补贴74万元。 (刘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