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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892X/2013-00040 信息分类: 社会救助,
发布机构: 灌南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3-04-01
文号: 灌教体艺〔2013〕1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灌南县教育局关于举办2013年灌南县中小学师生文艺节目展评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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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灌南中专: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充分展示我县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和师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县中小学师生文艺节目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歌颂我县教师无私奉献精神和学生热爱祖国立志成才的精神面貌为主题,体现时代特征和校园特色,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体现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统一,全面展示我县艺术教育丰硕成果。

二、节目形式及要求

1.声乐:美声、民族,重唱、表演唱、合唱均可;

2.舞蹈:独舞、双人舞、群舞均可;

3.器乐:民乐、西洋乐,重奏、合奏均可;

4.编排的节目要有新意,提倡原创,已往参赛过的节目及健身操本次不参评;

5.局直学校每校编排2-4个节目,乡镇中小学每校编排2个节目。(每校编排的节目均要求有学生类节目和教师类节目。每校学生节目必须为大合唱节目,学生合唱队人数为60人,其中男生所占比例不少于总人数的1/3,每支合唱队演唱曲目为本校校歌,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演唱形式为二声部或多声部合唱,领唱必须为本校学生,指挥由本校教师或学生担任,伴奏形式不限,服装统一;教师类节目可师生同台,亦可教师单项演出。)

三、评选办法

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各校报送的节目进行评比,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

希各校接通知后,精心组织,并将师生参赛的节目录制成碟片(DVD格式)于515日一17日报送局体卫艺科,逾期视作自动弃权。

特此通知。

 

灌南县教育局

201341

 

 

  灌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341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