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文明委
灌南县关工委
灌南县教育局
灌教发〔2013〕14 号
关于组织开展“中国梦·我的梦”
征文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灌南中专: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对广大青少年深入进行“中国梦”学习教育,经县文明委、县关工委、县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生中组织开展“中国梦·我的梦”征文竞赛活动。
一、征文主题
本次征文的主题是“中国梦·我的梦”。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表达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青少年是实现祖国伟大复兴的希望。少年智,则中国智;少年强,则中国强。无数个青少年的梦想是“中国梦”最璀璨的篇章,“中国梦”也有赖于今日的中国青少年去描绘、去实现。所有参赛作品须围绕征文主题,阐释自己对“中国梦”的认识和畅想,尽情书写自己的美丽梦想,抒发自己热爱祖国的情怀,展现自己奋发向上的精神境界。
二、参赛办法
1.本次征文竞赛将与省《关心下一代周报》征文大赛同步进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广泛组织学生踊跃参加本次征文竞赛和《关心下一代周报》举办的征文大赛(详情见
2.参赛作品题材、体裁不限,字数在1500字以内。
3.每校选出5—8篇参赛稿件,以学校为单位报送至县教育局关工委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gnxjyjggw@126.com。
4.参加《关心下一代周报》大赛稿件可直接通过邮寄或者电子邮箱投送,邮寄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1号8楼“中国梦·我的梦”大赛组委会收。邮编:210036,电话:025-86261711;电子邮箱:zgmwdm@163.com。
5.所有作品都要在最后一页注明学校、班级、姓名、指导老师和联系方式。
6.征文截止时间为
三、奖项设置
本次征文竞赛将组织专家评选,分中学组、小学组设置特等奖(凡获省《周报》征文大赛奖项的作品均获本县征文竞赛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所有获奖者将颁发证书、奖品,对组织参赛出色的学校和老师分别颁发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老师奖。届时,《灌南日报》将公布获奖名单,刊登优秀作品。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落实。
灌南县文明委 灌南县关工委 灌南县教育局
2013年4月15日
灌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4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