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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892X/2013-00063 信息分类: 社会救助,
发布机构: 灌南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3-06-15
文号: 灌教发〔2013〕33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灌南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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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灌南中专:

20122013学年度即将结束,为切实做好暑期各项工作,保证全县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充实的暑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根据省、市统一要求,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放假时间统一为:71日至831日。830日、31日报到,91日正式开学上课。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放假和开学,不得提前或推迟。高一年级新生如果组织军训,必须安排在815日以后,不得超过10天,不得上文化课。学校在放假前安排好学生的假期活动,暑假期间任何学校均不安排返校日或集中返校活动。

二、工作要求

1.统筹安排期末工作。各学校在放假前要认真、有序、高效地安排好学期结束前的各项工作,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教师考核和学校工作总结,制定假期工作安排。要认真清理学校账目,组织人员开展民主理财,并公布有关账目。建立正常的假期值班制度,学校领导要亲自带班,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学校工作总结、假期工作安排以及值班表请于72日前报局办公室。

2.高度重视安全教育。放假前,各学校要利用《告家长书》等各种形式,以防火防水、预防食物中毒、预防交通旅游事故等为重点,对师生进行安全专题教育,全面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切实增强家长责任感和监护意识。要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要求,深入排查治理各类纠纷矛盾,暑假前要对校(园)舍建筑、消防安全、电线电路等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凡假期中组织社会实践活动的,必须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并履行报批手续。同时,要强化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在活动中因组织不力和玩忽职守而发生事故的,将追究学校负责人和安全责任人的责任。

3.严格规范办学行为。暑假期间,各学校和教师要执行省“五严”、市“六严”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地点组织上课、补课和变相上课、补课;不得将校舍、设施设备等办学资源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不得介绍、组织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参加培训,教师不得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从事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辅导。各校要规范招生工作,坚持阳光招生、均衡编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测试、面试;编班时,不得组织学生分班考试,更不得以文化课成绩等各种名义分重点班、快慢班,不得办实验班、特长班等;禁止义务教育阶段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收取择校费。

4.科学安排暑假生活。各学校要合理布置学生假期作业,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学生每天的书面作业量要与平时的要求相当。开学后,教师对学生的假期作业要每题必改、认真反馈,不得布置不批改的书面作业。各普通中学在七月份完成新生报到、领取录取通知书等工作,并指导新生使用好《走进高中》《走进中学》。暑假期间,各学校要联合各方力量,开发社会资源,精心设计和组织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学生假期生活,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同时,引导家长避免在暑期让子女盲目参加各种补习班、兴趣班,共同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要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严禁学生假期进入游戏机室、网吧及歌舞厅等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积极组织教师参加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安排的各类培训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同时要紧紧围绕师德师风、班级管理等内容,认真开展校本培训和教师自主研修,努力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

5.加快推进工程建设。相关学校要充分利用暑假有利时机,加快推进村级幼儿园建设工程和村级小学等校安工程项目建设,保证工期、保证质量,确保相关工程如期交付使用。村级幼儿园建设工程以改建为主的项目要确保在820日前完工,新建为主的项目年底前竣工。

6.切实做好开学工作。20132014学年度新学期开学时,所有中小学校要在校园醒目位置和学校网站公布本学期有关校务,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公布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作息时间表、课程表、考试安排和投诉电话等。开学前后,县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全县中小学的开学工作进行检查。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灌南县教育局

                          2013615

 

 

 

 

 

 

 

  灌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3615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