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安全稳定工作,强化教职工的校园安全管理意识,全力打造平安和谐校园。经研究,决定于2013年教师节期间,对2012~2013学年度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型与名额
先进集体10个;先进个人2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机构健全,落实一岗双责,分工明确,制度完善,预案齐全;
2.校园安全设施达到规定要求,资金投入到位,集人防、物防、技防于一体的安全防控体系已经建立,未发生刑事治安案件和学校安全责任事故;
3.日常安全管理到位,定期排查整治隐患,认真落实上级的各项要求,及时完成工作部署,校园消防、宿舍、饮食卫生和接送学生车辆等方面的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4.安全教育和宣传到位,安全教育制度化,安全演练效果明显,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自救自护能力不断增强,校园秩序井然,氛围和谐,文明程度明显提高;
5.安全档案规范健全,坚持做到安全工作痕迹化管理,各类台账完善;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重视安全稳定工作,责任意识较强,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
2.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切实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的各项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执行本校安全工作的各项制度;
3.在学校安全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忠实履行职守,对学校安全工作认真负责,业绩突出,能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
4.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坚持把安全教育、生命教育理念贯穿于教育教学工作之中,并不断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5.对学校安全工作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创新安全工作的方式方法,及时消除各种安全事故隐患;
6.坚持原则,对忽视、漠视安全行为敢于抵制,自觉维护学校、师生的利益和安全;
三、评选办法
1.各单位要成立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评选推荐工作,先进集体由各单位组织上报,先进个人推荐对象须经单位或个人申报、群众测评、单位推荐、公示后方可上报。
2.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评选条件,确保推荐质量。要做到“三公开”,即公开表彰类型和名额,公开评选推荐程序,公开评选推荐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3.局评审小组根据评比条件对推荐对象进行综合评审,确定表彰对象。
四、申报材料
各单位要对照评优条件,积极做好评选和推荐工作,申报材料要注重实绩,实事求是。发现虚假材料,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申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须分别填写《2012~2013学年灌南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申报先进个人需填写《2012~2013学年灌南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并于6月30日前报局安稳办。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2~2013学年度灌南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2012~2013学年灌南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灌南县教育局
2013年6月13日
灌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6月13日印
附件1:
2012~2013学年灌南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
先进集体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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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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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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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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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安 稳办 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教育局 意 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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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2~2013学年灌南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
先进个人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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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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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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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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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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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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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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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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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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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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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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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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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工作实绩 (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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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主管 部门 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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