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灌南县财政局
灌南县教育局
灌人社发〔2013〕17号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灌南县财政局
灌南县教育局关于调整义务教育学校
班主任津贴标准的通知
各义务教育学校:
自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以来,绩效工资标准已先后提高两次,班主任津贴也应随绩效工资调整而适当提高。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现将我县义务教育学校班主任津贴由每人每月120元,分别提高至180元(小学)、260元(初中)。全年仍按10个月计算,其中每月固定发放津贴的二分之一,即小学每人每月90元,初中每人每月130元;其余二分之一由学校考核发放,上、下半年每五个月集中发放一次。以上发放均按时打入班主任工资卡。
特此通知。
灌南县人社局 灌南县财政局 灌南县教育局
2013年4月25日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3年4月25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