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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207240143092872/2017-00067 信息分类: 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信息,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17-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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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1、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对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应届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城乡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实施职业培训、考核发证、就业推介全免费;对取得专项能力、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给予每人300-1500元惠民资金补贴。 2、企业在职职工岗位技能…

职业能力建设惠民政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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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对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应届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城乡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实施职业培训、考核发证、就业推介全免费;对取得专项能力、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给予每人300-1500元惠民资金补贴。 

2、企业在职职工岗位技能提升补贴:按规定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在职职工给予企业支付给培训机构培训费用60%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4000/人)。

3、创业培训补贴:对具有创业意愿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含毕业前2年的在校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每人300-500元创业培训补贴。

4、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五类人员,给予每人200-800元的技能鉴定补贴。

5、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对依法参加企业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36个月及以上(含视同缴费时间)】的自201711日起取得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每人1000-2000元标准的资金补贴。

具体补贴细则和材料申报详询:灌南县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83290005   地址:灌南县政务服务中心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