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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885/2013-00021 信息分类: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发布机构: 灌南县堆沟港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3-05-07
文号: 堆政〔2013〕22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堆沟港镇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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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的通知》(连政办发〔2012〕51号)和《灌南县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实施方案的通知》(灌食安办〔20131号)文件精神以及市县目标任务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继续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活动,特制定《堆沟港镇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一核心,全面贯彻《食品安全法》,突出重点村,深入整治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整合监管资源,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积极探索新时期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途径和工作模式,集中力量塑造典型,并充分发挥示范作用,为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做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内容

  (一)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成立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队伍,各村成立相应食品安全责任组织,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加大投入,加强乡镇食品安全软硬件设施建设,保证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正常开展。建立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制,与各村签立责任状,明确目标任务。支持、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根据镇实际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或整治活动。

  (二)不断扩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面。充分利用每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时机,调动和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广泛开展农村的食品安全常识和法律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建立固定的宣传教育阵地,利用永久性标语、公益性广告、报纸、墙板报等方式和食品安全信息网站、电视台、电台、农村广播等多种媒体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村、社区开辟食品安全宣传橱窗或专栏,定期刊出食品安全常识。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的培训。

  (三)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协助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配合相关部门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提高农业生产企业、农民的标准化意识。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生产经营台帐记录,引导农民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植物生长激素等,规范种植、养殖行为。

  (四)配合做好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等各个领域的安全监管行动。全面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情况,配合开展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专项整治。落实乡镇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开办者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督促农村食品经营者实施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不合格食品退市和质量承诺制度,完善食品流通环节可溯源制度,食品经营单位无销售假劣食品现象,主要街道及学校周边无食品流动摊贩。

  (五)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消费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推进餐饮业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严格农村餐饮业和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审查发证,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学校大宗食品全部实行定点配送并建立食品购进验收台帐。加强农村自办宴席、大排档等场所管理,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和指导,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机制。建立食品安全事件应急网络,加强对食品安全事故应对能力和报告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七)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平台,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联络员培训,确保信息报告快速、准确,并及时统一发布,保证信息畅通,达到资源共享。

  (八)扎实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建设为核心,综合抓好食品安全制度规范、管理服务系统与运行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逐步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征集、评价和披露制度,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

  三、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从2013年4月至20139月,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3年4月)。做好实施方案的准备工作,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3年5月~20138月)。协同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开展创建工作,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创建工作开展督查、指导。

  第三阶段:准备验收阶段(2013年9月)。由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照市县食品安全示范乡镇标准进行初步验收,准备接受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验收。

  四、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基本达到以下目标:

  (一)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镇、村两级覆盖面达到100%,乡镇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达到100%

  (二)农业投入品使用得到有效规范,农(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

  (三)农村集市食品销售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检测手段有保障。市场食品抽检合格率达90%以上。

  (四)消费领域食品安全全面得到改善,餐饮业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达95%以上,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农村餐饮店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达到80%以上,餐饮企业和大排档的发证率达100%,学校食堂的发证率达100%

  (五)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健全,乡镇、村、组三级应急救援网络覆盖面达100%。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把创建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同时成立相应组织,明确职责,布置好各项任务,确保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搞好宣传工作。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对广大农民进行种养殖等技术培训和食品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种养殖科学含量和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促进农(水)产品及其加工品的安全。同时加强对农村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常识和假劣食品鉴别知识的宣传,引导群众科学消费、安全消费。

  (三)要加强监督检查。各村、各相关部门对创建活动要加强检查和督促,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把握时间进度,将工作做实做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