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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1000X/2013-00013 信息分类: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发布机构: 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3-03-07
文号: 灌经发[2013]12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园区各企业:2013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启新征程的起步之年,坚持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园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意义重大。为及时排查和消除生产经营活动及公共设施中存在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遏制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贯彻落实全县安全…

关于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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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各企业:

2013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启新征程的起步之年,坚持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园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意义重大。为及时排查和消除生产经营活动及公共设施中存在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遏制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贯彻落实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开展好今年3月份“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省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全面提升省安全发展水平的意见》(苏政发〔2012112号)文件精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突出预防为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的工作水平,保障园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科学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企业全面自查、行业专项检查、政府综合督查”的要求和风险预警防控“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要求,针对重点时期、重点部位、高危行业和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和防范各类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任务

(一)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全面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严防隐患排查走过场,要排查到每一个生产环节,每一个生产岗位。

(二)排查发现的隐患得到及时整改。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实行分级管理,必须落实相关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应急预案,确保及时整改。

四、排查治理内容

全面排查治理各方面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三)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存储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四)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五)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六)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及重大危险源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落实情况;

(七)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八)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九)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十一)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五、排查治理方式

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负责,有关部门依法监管的原则,层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扎实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集中排查。按照3月份“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月”的工作要求,全面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在3月28日前完成隐患自查工作。自查情况请于45日前书面报开发区安监局。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属于整改难度较小,能及时整改的一般事故隐患,发现后要立即整改。对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要及时落实监控措施,并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认定。

(二)日常排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发动每个班组、每个员工排查每个岗位的事故隐患,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行上下班交接制。班组除每班必须向车间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外,交接班时必须交接事故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情况,要对设备运行状况、设备缺陷、存在问题及注意事项、安全措施等交接清楚,并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字认可。

(三)专项排查。五一、国庆、春节等重大节日、活动前,各企业要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突击排查,查出事故隐患,并及时整改到位,确保重大节日、活动期间的平稳安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要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一定要把工作做深、做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二)突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要按照排查治理范围内容要求,深化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落实,切实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到基层、企业,切实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三)强化宣传,广泛发动群众。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

(四)严格管理,加强信息报送。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发现的事故隐患逐一进行登记,建立隐患信息档案,特别是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做到“一患一档”。

 根据县安委会办公室有关规定,各企业要在每月5日前,报送本企业上月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表(盖章)。

联系电话:83881052,传真:83881010

   

 

灌南县经济开发区

二○一三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