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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260/2013-00157 信息分类: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3-09-27
文号: 灌政办发〔2013〕73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各有关单位:国庆将至,为做好国庆期间的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稳定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确保生产安全有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环境,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国庆前,在全县开展一次…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县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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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各有关单位:

  国庆将至,为做好国庆期间的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稳定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确保生产安全有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环境,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国庆前,在全县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1.道路交通: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查处货车违法、“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水上交通:加强渡船、危险品运输船、旅游客船等重点船舶安全监管,检查水上搜救体系情况。

  3.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危险工艺、危险产品、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4.工商贸企业:重点检查冶金、有色、机械、煤气、高温液态、金属吊运作业、受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和外协施工队伍等。

  5.建筑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

  6.消防:对人员密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地下建筑、“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达标、应急疏散预案制定以及演练情况。

  7.海洋渔业:重点检查打击违法违规渔船、整顿渔港和渔船出海作业管理秩序等情况;渔业船舶进出港签证和渔业船舶编队生产制度落实情况;海洋渔船应急救援等情况。

  8.农机:重点检查重点机具、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农机安全监管情况;农机及驾驶入牌证管理和年检年审等情况。

  9.特种设备: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情况;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特种设备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等情况。

  10.烟花爆竹:重点检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厉打击治理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点违规储存、违规经营礼花弹行为情况。

  11.水利工程:重点检查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安全管理情况。

  12.校车:重点检查专门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的载客车辆是否定期年检,是否取得校车标牌,是否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探头。

  13.旅游:重点检查景区旅游设施设备是否安全,消防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和管理等情况;旅行社、旅游饭店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二、检查要求

  1.坚持过细检查。各乡镇、各园区、县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大检查工作,特别是要针对本乡镇、本园区、本单位的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制定周密的检查计划,落实责任,实施到位。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县政府各有关工作条线要对各自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查,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2.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园区、县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行政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靠前指挥;分管同志具体负责,亲自组织,亲自带队;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开展一次“回头望”,确保按期全部整改到位;对本次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一定要做到整改措施、整改时间、整改责任、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安全无事故。

  3.加强值班巡查。各乡镇、各园区、县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和巡查检查制度,坚持重大节日24小时值班,加强巡回检查,落实责任,防止脱岗、睡岗,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问题和突发事件。建立和完善值班信息联络体系和安全生产信息专报制度,对发生的事故要按规定迅速报告。

  三、时间安排

  (一)9月27日到930日,为集中检查阶段。各乡镇、各园区、县各有关单位组织本辖区或本行业(领域)内的所有单位、所有企业开展全面自查,县督查指导组同步开展集中督查,对本条线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二)9月27日到12月底,各单位要按照边检查、边整改的要求,对排查出的各种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主动对接配合国家和省、市安全大检查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确保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长期化、制度化轨道。

  特此通知。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9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