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灌南县局启动保化批发企业参照药品管理办法全程监管试点工作,首批试点单位为乐天玛特和农工商超市。该局要求试点单位参照药品管理办法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进行管理,重点做到以下几方面:一是建立供货商档案,内容包括有效期内的供货商资质证明、购货合同、质量保证协议等;二是建立产品档案,内容包括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的批准证明、检验报告等;三是建立购进验收记录和销售记录,记录项目必须包括购进或销售日期、产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数量等内容;四是建立客户档案,内容包括客户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资质材料;五是建立养护档案,参照药品养护方法,定期对经营的保健食品、化妆品进行养护并予以记录。此外,还要求试点单位制定并执行不合格产品处理、人员培训等一系列管理制度。
目前,两家试点单位已按要求对本单位的保化经营管理工作进行查漏补缺,下阶段,该局将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总结分析,完善保化监管制度,逐步推进保健食品示范店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