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企业、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县政府会议精神,全面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县安委办《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灌安办电[2013]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立即在全区企业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检查的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促进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检查的范围
全区所有企业。特别是涉氨、冶金、化工、服装等安全隐患较大的企业,要重点逐家检查,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企业检查的内容。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和现场作业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三违”行为查处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二)有关部门检查的内容。
1、检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实情况,企业单位组织开展自查自改情况;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2、重点行业检查内容。
(1)危险化学品。排查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隐患,防火灾、防爆炸、防泄漏、防中毒的情况。依法取缔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情况。
(2)人员密集场所。严肃查处服装、木材加工、电子等企业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检查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配备的情况。
(3)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设备特种设备的使用许可证管理、检测检验的情况;设备安全运行状况。
(4)企业有关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和持证上岗情况,特别是特种人员持证上岗和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3、企业应急预案、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
四、检查的方式
本次检查方式为企业自查、园区安监分局督查。
(一)各类企业要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
(二)园区安监分局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对事故易发、多发的领域进行重点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保增长、保稳定,创造良好环境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迅速行动,部署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二)加强执法,落实责任。园区安监分局应边检查边执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发现危及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下达整改指令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到期不能完成整改,又不能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要责令停业整顿,直至依法关闭。对于拒不整改的或者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