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化管文〔2013〕76号
关于组织开展化工园区节前安全生产
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园区各企业:
国庆节将至,为确保化工园区安全、稳定、和谐,防止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县政府领导意见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精神,决定在化工园区内开展一次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预防预控,消除事故隐患。
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尚未整改完成的隐患,要落实好防范措施。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危险工艺、危险产品、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等。消防: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设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通道达标等。特种设备: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情况;特遣设备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特种设备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情况等。外包服务:重点检查外来施工、设备检修等安全管理协议签订、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等。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分管负责人要具体落实,亲自带队检查,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周密的检查计划,落实责任,实施到位。
三、加强过细检查,确保工作落实。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继续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开展一次回头望,确保按期全部整改到位;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要做到整改措施、整改时间、整改责任、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严格做到隐患不排除,不能恢复生产或运营,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四、加强值班巡查,做好应急管理。
各生产经营单位企业要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带班和巡查制度,落实负责人带班和专人值守。坚持重大节日24小时值班,加强巡回检查,落实责任,防止脱岗、睡岗,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问题和突发事件。做好应急队伍、物资和设备的储备保障。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要迅速报告、及时反应和妥善处置。
五、时间安排
(一)、9月27日到9月30日,为集中检查阶段。所有企业开展全面自查,园区督查指导组开展督查工作。
(二)、9月27日到12月底,各企业要按照边检查边整改的要求,对排查出的各种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主动对接配合国家、省、市、县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确保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长期化、制度化的轨道。
特此通知。
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3年9月28日
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3年9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