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社保信息
索引号: 014309674/2014-00120 信息分类: 社保信息,
发布机构: 灌南县李集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4-05-08
文号: 李政发〔2014〕27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下达2014年自然灾害冬春临时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的通知

关于下达2014年自然灾害冬春临时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的通知

浏览次数:  字体:[ ]
 

李政发〔201427

关于下达2014年自然灾害冬春临时生活

困难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

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自然灾害冬春临时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的通知》(苏民财20142号、苏财社20142号)精神,灌民发201431号文件精神,现下达各村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此次下达冬春临时生活困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的口粮、衣被等基本生活困难。按照不低于人均90元的中央补助口粮标准,对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困难给予补助。

各村(社区)委会要按照国务院《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江苏省春荒、冬令灾民生活救助工作规程》(苏民救[200431)和《江苏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1]48号)的规定要求,管理好、使用好补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步骤发放补助资金,确保资金发放过程透明、手续完备。要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及时将资金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 

各村(社区)要认真组织落实,于2014530日前将自然灾害冬春临时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及《冬春因灾生活困难政府救济人口台账》的电子档和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上报乡政府,乡政府将组织人员适时督查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附件:李集乡2014年自然灾害冬春临时生活困难补助资金

      分配明细表

 

 

                               李集乡人民政府

                               2014年5月8

 

附件:

李集乡2014年自然灾害冬春临时生活

困难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

单位

金额(元)

单位

金额(元)

万圩村

1500

同兴村

1500

中心村

1500

朱圩村

1300

八间房村

1300

合兴村

1300

老圩村

2200

渔涝村

1000

六塘村

1800

小垛村

2000

佑东村

1500

徐庄村

2000

二圩村

1600

李集社区

2500

久安村

1400

大杨村

1200

新民村

1000

和兴村

1200

条河村

1200

兴杨村

2800

张庄村

1200

敬老院

20000

合计

53000

李集乡党政办公室                          2014年5月8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