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驻镇县属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事故发生,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通知》(灌政办〔2014〕21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即日起,立即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认真查找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各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存在的隐患,切实从源头上治理排除各类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通过扎实的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范围
全镇所有行业和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建材厂、学校、渡口等重点行业和领域。
三、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张峻松
副组长:杨海林 张金祥 聂绍林 蔡 祥 汤 敏
何炳盛 刘春艳
成 员:王永杰 刘红华 房正永 封士永 梅玉华
赵向阳 邱会平 李 丹 孙 文 周新亚
高 翔 周海平 徐 翔 孙善亚 刘 明
江宋标 王洪流 程志国 吴书春 马建亚
王奎兵 嵇友林 陆士军 冯勤文 翟玉权
薛祝兵 唐立法 黄 环 赵立田 刘海东
马祝松 王仲举 王文贵 马玉春 李怀兵
李士华 张同高 陈中伯 温师如 王立国
金 涛 周培能 陈东岳 张文江 王列民
王立松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16日-7月5日)各企事业单位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安全生产自查。对查出的隐患、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本单位的自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和工会组织监督,并按时上报镇政府和安监所。
(二)检查督查阶段(7月6日-8月5日)镇政府组织检查组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三)完善巩固阶段(8月26日-9月10日)
五、分组安排
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由分管领导牵头,对全镇范围内所有的行业领域、所有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检查。按照“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重点检查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机关责任制等是否完善,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具体检查分组和检查内容如下:
第一组:带队领导 杨海林
督查内容:交通运输和建筑的安全生产、水利设施工作安排
第二组:带队领导 聂绍林
督查内容:各企业、商业网点、农电、各村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水利设施工作安排
第三组:带队领导 蔡 祥
督查内容:农机具作业、水利设施的安全生产工作安排
第四组:带队领导 汤 敏
督查内容:学校、医院、网吧的安全工作安排
第五组:带队领导 何炳盛
督查内容:教堂的安全工作安排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村委会及镇直各部门、单位的负责人要亲自带队,组织各自条线的安全生产检查整改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督促各单位搞好自查工作。
(二)即查即改,落实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切实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或经营摊点,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因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新集镇人民政府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