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十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
通 知
园区各企业,管委会各部门:
为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开发区企业的安全,现就做好十一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各企业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现状,落实各项制度和措施,认真组织检查,及时整改隐患,严防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二、强化检查,着力隐患排查整改
各企业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细致、深入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部位安全隐患的排查,特别是强化对危险化学品、冶金、建筑施工、设备维修、人员密集型车间的安全检查。
三、严格值班,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各企业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事故快报制度,国庆节期间生产的企业要确保有一名领导同志在岗带班,其它企业要有人员值班。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开发区管委会值班电话:83887000、83881000。
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4年9月22日
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4年9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