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索引号: 01431000X/2014-00015 信息分类: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发布机构: 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4-09-23
文号: 灌开发〔2014〕55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十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 知园区各企业,管委会各部门:为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开发区企业的安全,现就做好十一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各企业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

关于做好“十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做好“十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

通       知

园区各企业,管委会各部门:

为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开发区企业的安全,现就做好十一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各企业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现状,落实各项制度和措施,认真组织检查,及时整改隐患,严防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二、强化检查,着力隐患排查整改

各企业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细致、深入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部位安全隐患的排查,特别是强化对危险化学品、冶金、建筑施工、设备维修、人员密集型车间的安全检查。

三、严格值班,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各企业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事故快报制度,国庆节期间生产的企业要确保有一名领导同志在岗带班,其它企业要有人员值班。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开发区管委会值班电话:83887000、83881000。

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4922

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49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