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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674/2014-00134 信息分类: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发布机构: 灌南县李集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4-09-01
文号: 李政发〔2014〕54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进一步明确校车整治工作中各相关单位和个人职责通知

关于进一步明确校车整治工作中各相关单位和个人职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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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委会,乡直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校车整治工作,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校车整治工作中的职责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各村及乡分工干部、三套班分片领导的职责

(一)负责对管辖范围内学生家长面对面的宣传,劝说家长叫学生不坐非法营运车辆上学;

(二)负责对管辖范围内接送学生的三轮车、马自达、面的等非法营运车辆的排查,确保不漏排一辆。对排查出的车主进行面对面的教育,并形成文字材料;

(三)经常到管辖范围内的学校附近检查,发现接送学生的非法营运车辆给予登记,并立即和派出所、二中队联系。

(四)乡、村干部严禁亲属驾驶非法营运车辆接送3名以上学生,一旦发现加倍处罚,并严肃处理相关干部。

二、派出所、交警二中队的职责

(一)经常到学校附近检查,发现接送学生的非法营运车辆根据各自管辖范围分别给予查处,并建立查处台帐;

(二)接到村或学校发现接送学生的非法营运车辆报告后,立即派警力赶赴现场处置。要有现场处置记录;

(三)对村排查出的非法营运车主进行谈话,并形成文字材料;

(四)制定完善应对极端天气学生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五)及时上报乡校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所要的各项材料。

三、中、小学的职责

(一)负责对学生的宣传,落实班主任的责任,确保宣传到每个学生;

(二)向学生家长印发学生不坐非法营运车辆宣传单,并要所有学生家长签字确认;

(三)在学生上学和放学时间,安排专人在校门口值班,发现接送学生非法营运车辆立即和派出所、二中队联系。对坐非法营运车辆上学、回家的学生当场劝阻,并登记在册,通知所在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四)在学生放学回家时,安排专人护送学生到安全地点;

(五)制定应对特殊情况学生离校和返校应急预案;

(六)及时上报乡校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所要的各项材料。

四、安监所的职责

(一)负责对各村、各单位关于校车安全工作的督查,要有督查记录;

(二)对各村排查出的非法营运车主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把非法营运车主信息及时转到相关职能单位;

(三)汇总各村、各单位上报材料,并及时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制定校车发生特殊情况全乡的应急预案;

(五)收集整理校车整治各项材料,形成文档。

                                  李集乡人民政府

                                  201491

                             

 李集乡党政办公室                           201491日印发